中华食品质量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513389315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普通食品 > 生产部分 >

详细内容

大庆启用新版《食品经营许可证》

2016-01-19 10:14:43  点击量:

    近日,记者从大庆市食药监局获悉,大庆市已经正式启用新版《食品经营许可证》,这意味着大庆市实行多年的《食品流通许可证》与《餐饮服务许可证》“两证”正式“合二为一”。

此前,《食品经营许可证》由《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两部分组成,分属工商和食药监两个部门监管与发证。然而,随着市食品监管体制改革的基本完成,工商、质监、食药监等原先监管食品的不同部门统一划归食药监系统。实行“两证合一”,不仅解决了同一食品经营者在同一经营地办理多张许可证的问题,方便了广大经营者,同时,也将打破工商、质监、药监等不同部门的分段监管,解决了食品流通、餐饮两个环节界限不清的问题。

据市食药监局工作人员介绍,1月4日,新版《食品经营许可证》在我市正式启用,目前,大庆市各县区食药监部门已经开始办理业务。萨尔图区行政服务大厅食药监部门窗口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新证刚刚启用,咨询办证事宜的人比较多,申请办理的比较少,申请人带齐相关手续,30个工作日之内就能拿到《食品经营许可证》。

大庆市食药监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流通领域商户有25000多户,餐饮服务领域有9000多家。新版《食品经营许可证》启用后,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将实行“新申请、新发证,老证继续有效”的原则,原先的两证在有效期内可继续有效,不需要换发新证;而旧证有效期届满后,原发证机关将予以注销。

据悉,整合后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四个特点,即依据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食品经营项目的风险高低对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进行分类审查,更突出了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和经营项目的风险所在;使用社会信用代码登记制,增加了经营者详细信息二维扫描码,消费者通过手机扫描就可随时了解食品经营单位信息,便于群众监督;有效期由原先的3年变成现在的5年,更方便了食品经营者;明确了日常监管机构、日常监管人员、投诉举报电话、许可证发证机关和签发人,使监管责任更加明晰。

 

版权所有:中华食品质量网   中华食品质量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1-89253879    举报信箱:1579274032@qq.com     
本网站特聘北京市泰明律师事务所孔祥印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联系电话:13391606043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备案文号: 冀新网备132006002号   工业与信息化部批准文号冀ICP备11016644号-2   技术支持:【蓝点网络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河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