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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检院公布指导性案例从严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
2014-09-19 09:41:50 点击量:
最高人民检察院2月21日召开2014年首场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检察机关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五个指导性案例,强调依法从严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及其背后的职务犯罪。
高检院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高检院为加强对检察机关办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及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的业务指导,依法从严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及其背后的职务犯罪,发挥法律的警示教育作用,近日选择了五个案例作为指导性案例。这五个案例主要包括惩治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等犯罪以及食品监管渎职罪等职务犯罪,适用法律正确,定罪准确、量刑适当,为检察机关依法办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提供指导和参考。
这位负责人表示,指导性案例强调检察机关从严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同时注重惩办其背后的食品监管渎职、受贿等职务犯罪的工作要求,有助于充分发挥刑罚对于此类犯罪的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作用,有力震慑犯罪分子。同时,也有助于广大民众知晓刑法关于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规定,认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具体手段和形式,认清其危害性,在全社会形成支持惩治和预防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良好氛围。
据了解,近年来检察机关把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作为保护和促进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治理整顿行动,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相互配合,依法严惩了一批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分子。据统计,2011年至2013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起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刑事案件1203件2638人、1502件3490人,批捕、起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案件2975件4344人、4323件6631人。此外,还对一些危害食品安全刑事犯罪行为分别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非法经营罪等其他罪名提起公诉,有力地打击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