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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起昆明市正式实施礼品篮产品标识管理规定

2014-08-18 16:04:13  点击量:

  从17日起,昆明市礼品篮产品标识管理规定正式开始实施,今后礼品篮必须打上包装生产日期等内容才能销售。

  近来,质监部门经常接到消费者的投诉:一些礼品篮、礼品包底层水果干瘪瘦小,有的糖果糕点过期霉变,还有一些食品或商品无厂名厂址、保质日期等。为确保消费者权益,昆明市质监局对组合礼品商品的生产组装经营行为进行了规范。要求礼品篮、礼品包的生产、经营者应依法取得生产、经营主体资格;组合包装礼品篮、礼品包内的产品,应分别检验、检疫合格,有内包装的其产品标识标注应符合要求;礼品篮、礼品包内的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不得包装销售过期霉坏、腐烂变质等有害有毒食品或商品。另外,礼品篮、礼品包外包装必须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明示,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组合包装生产企业或商场、门市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内装产品品种列表;产品的组合包装日期,最先到达时限的保质日期。

  从即日起,所有包装礼品篮的生产者必须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整改,整改期限至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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