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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对2005版《医疗器械分类目录》意见的函
2014-08-20 10:29:02 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医疗器械分类目录》(2002版)实施两年多来,我局陆续对一些产品的分类进行了界定。为适应各地对医疗器械管理工作的需要,我司将新界定的产品调整到2002版《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形成了2005版《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征求意见稿(文字下加杠的表示调整的医疗器械,其预期目的与我局原发文内容一致),现征求你们的意见。
请将意见于2004年11月30日前通过传真或邮寄方式反馈我司。
传真:(010)68315665
地址:北京市北礼士路甲38号 100810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司
二○○四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