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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佐敦小食食肆被罚暂停营业十四天
2018-08-06 15:11:18 点击量:
香港佐敦一小食食肆经营者因非法扩展营业范围及在露天地方配制食物,屡次违反《食物业规例》,被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署长暂时吊销牌照十四天。
该食肆名为「新利粥品小食」,位于佐敦南京街四号地下,由今日(八月五日)至八月十八日须暂停营业。
食环署发言人说:「有关食肆经营者因上述违例事项,今年五月两次被法庭定罪,共罚款四千元。本署亦根据违例记分制记下持牌人十五分,食肆因此须停牌十四天。」
有关食肆持牌人亦因相同违例事项,去年八月及今年二月两次被法庭定罪,共罚款一万元,因而被记下十五分,食肆今年四月被暂时吊销牌照七天。
发言人提醒食物业处所持牌人必须遵守《食物业规例》,否则牌照可能被暂时吊销或取消。
持牌食物业处所须在处所入口附近显眼处展示已领有牌照的告示,以资识别。此外,市民亦可浏览食环署网页(www.fehd.gov.hk/sc_chi/licensing/index.html)查阅持牌食物业处所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