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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预先包装芝士样本不符营养标签规定
2016-01-18 10:34:44 点击量:
中心发言人说:「中心透过恒常的食物监察计划,在铜锣湾一超级市场抽取上述样本作检测。化学分析结果显示,样本的蛋白质含量为每一百克含十八点五克,与其营养标签上的标示值每片(十九克)含九克(即每一百克含四十七点三七克)不符。」
根据中心的《营养标签及营养声称技术指引》,有关蛋白质的营养素含量规管容忍限为检测结
果不低于标示值的百分之八十。
发言人说:「中心已知会有关商户上述违规事项,而有关商户已将受影响批次的产品停售及下架。中心亦已与有关产品的分销商跟进,追查有关产品的分销情况。」
根据《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132章)第61条规定,任何人如在标签上对所售卖的食物作
出虚假说明或在食物的性质、物质或品质方面误导他人,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罚款为港币五
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中心会知会业界,并会继续跟进事件和采取适当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