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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如何炼成“食品安全港”
2015-08-28 10:52:50 点击量: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食物安全中心成立于2006年5月2日,由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管辖。其职能主要包括:预防有问题食物流入香港,追查问题食物来源,收集各地有关食物安全的消息以及国际最新的食物安全标准等。
中心设置食物监察及管制科、风险评估及传达科等部门,有员工470人左右,是一支学科门类齐全,学位高,职称高的专业队伍,其中有首席医生、高级兽医师、高级化验师等。
香港超过95%的食物由香港以外的国家地区进口,食物种类包括禽肉、蛋、奶、水产品、果蔬、大米、面粉、食用油及其他深加工食品等上百种食品农产品。
面对如此多的进口食物,香港政府采取了一套科学的、国际通行的食品安全风险分析机制进行管理。风险评估组每天关注本港和全世界发生的食物安全事故,然后做出专业评估。如果发现有风险,即调查跟进或交给风险管理组进行处理。
风险管理组定期发布《食物安全焦点》,打消市民不必要的疑虑或恐慌,并动员社会各界,包括业界和消费者共同关注重视食品安全。
食物安全中心在食物的进口、批发和零售的地方抽取样品进行检验,每年一般是65000个样品,检测任务一般由政府化验所统一完成。每两个月对外公开发布监控检测结果。
对许多内地消费者来说,香港对三聚氰胺事件的处理,令人对当地的食品卫生监管体系的快速高效反应印象深刻。
2008年9月11日“毒奶粉”事件一经曝光,特区政府立即全面检测市场上的奶类制品。香港原来并没有对食品中三聚氰胺的含量进行界定。11天后,特区政府紧急立法,禁止食物含不适量的三聚氰胺,违例者最高罚款5万港元或入狱6个月。
同年9月26日,特区政府成立了三聚氰胺事件专家小组,由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担任主席,并于当日举行了首次会议,成立了3个工作组。10月底,香港首次检测出了鸡蛋中含有三聚氰胺。
此后,香港食物安全中心的网页上每天都及时更新有关信息和检测结果,告知市民有问题的食品是否构成风险或只是潜在风险,并给市民提出适当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