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食品质量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513389315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台湾新闻 >

详细内容

台湾地区修订《包装食品免于标示营养的规定》

2018-03-21 14:12:15  点击量:

   2018年3月14日,台湾地区“卫福部”发布卫授食字第1071300397号公告,修订《包装食品免于标示营养的规定》,并自即日生效。《包装食品免于标示营养的规定》修订要点如下:(1)增列可免于标示营养的包装食品品项。第一,冲泡用且不含其他原料或食品添加剂的干豆、麦、其他草木本植物及其花果种子(如:黑豆茶包、麦茶包、花草茶包等)。第二:,量与营养素含量都符合“包装食品营养标示应遵行事项”可以用“0”标示条件的包装食品。(2)现行规定第二点第七款移至第三点。

 

版权所有:中华食品质量网   中华食品质量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1-89253879    举报信箱:1579274032@qq.com     
本网站特聘北京市泰明律师事务所孔祥印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联系电话:13391606043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备案文号: 冀新网备132006002号   工业与信息化部批准文号冀ICP备11016644号-2   技术支持:【蓝点网络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河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