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食品质量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513389315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台湾新闻 >

详细内容

海参泡工业冰醋酸 台湾高院逆转改判无罪

2018-01-31 14:16:37  点击量:

   专营海参出口的淦成公司,被控从4年起以工业用冰醋酸浸泡廉价海参后出售牟利,一审将朱姓负责人判刑1年,公司罚金100万元,高院认为冰醋酸属加工助剂食品添加物,其卫生标准尚未订定,不适用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处罚,逆转改判无罪、免罚。全案可上诉。

 
  检方起诉,朱男为降低成本,进口廉价海参后再浸泡在稀释过的工业用冰醋酸内2天,藉此把灰白、卖相不好的海参「脱灰」,再以清水冲洗、烘干,伪装成高价的乌参,价格翻涨5倍,销往香港、大陆,不法获利540万余元。

版权所有:中华食品质量网   中华食品质量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1-89253879    举报信箱:1579274032@qq.com     
本网站特聘北京市泰明律师事务所孔祥印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联系电话:13391606043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备案文号: 冀新网备132006002号   工业与信息化部批准文号冀ICP备11016644号-2   技术支持:【蓝点网络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河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