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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参泡工业冰醋酸 台湾高院逆转改判无罪
2018-01-31 14:16:37 点击量:
专营海参进出口的淦成公司,被控从4年起以工业用冰醋酸浸泡廉价海参后出售牟利,一审将朱姓负责人判刑1年,公司罚金100万元,高院认为冰醋酸属加工助剂非食品添加物,其卫生标准尚未订定,不适用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处罚,逆转改判无罪、免罚。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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