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台湾地区将于2016年起由海关协助办理进口酒类取样
2015-11-30 09:45:29 点击量:
2015年11月19日,台湾地区“财政部”发出台财库字第10403778821号函,为配合2016年1月1日起海关协助办理进口酒类的取样业务,将于2015年11月20日至12月20日试行。该试办计划主要针对经海关完成取样,且无进口酒类查验办法第9条第2项规定的不准先行放行的情形,于试办期间即依同条第1项第3款规定,准予先行放行,可缩短通关时间及减少仓储费用。
台湾地区将于2016年起由海关协助办理进口酒类取样
2015-11-30 09:45:29 点击量:
2015年11月19日,台湾地区“财政部”发出台财库字第10403778821号函,为配合2016年1月1日起海关协助办理进口酒类的取样业务,将于2015年11月20日至12月20日试行。该试办计划主要针对经海关完成取样,且无进口酒类查验办法第9条第2项规定的不准先行放行的情形,于试办期间即依同条第1项第3款规定,准予先行放行,可缩短通关时间及减少仓储费用。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备案文号: 冀新网备132006002号 工业与信息化部批准文号:冀ICP备11016644号-2 技术支持:【蓝点网络】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河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