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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把手教】中国食品企业【供应商审核】制度!

2025-03-28 18:08:52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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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对原辅材料、外购(协)件的供应商进行审核,并对其进行评价,确保所采购物品满足其产品生产的质量和相关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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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供应商的管理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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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采购中心负责本制度的具体实施并归口管理。

2、品质管理部负责采购物资的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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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1、审核要求

1.1 准入审核:

采购中心制定供应商准入要求,建立供应商档案。根据采购信息,包括采购物品类别、验收准则、规格型号、规程等内容,对供应商经营状况、生产能力、质量管理体系、产品质量、供货期等相关内容进行审核,必要时开展现场审核,以确保采购物品符合要求。

1.2 过程审核:

生产技术部建立采购物品在使用过程中的审核要求,对采购物品的进货查验、生产使用、检验情况、不合格品处理等方面进行审核并保持记录,保证采购物品在使用过程中持续符合要求。

1.3 评估管理:

采购中心建立评估要求,对供应商定期进行综合评价,回顾分析其供应的产品质量、技术水平、交货能力、产品合格率等。对结果为不满意的供应商,采取淘汰或改进措施。采购物品的生产条件、规格型号、生产工艺、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等可能影响质量的关键因素发生重大改变时,应当对供应商进行重新评估,必要时进行现场审核。

2、审核要点

2.1 文件审核

2.1.1 供应商资质,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合法的生产经营证明文件等; 

2.1.2供应商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2.1.3 采购物品生产工艺说明;

2.1.4 采购物品特性、规格、企业自检报告或有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

2.1.5 其他所需的文件和资料。

2.2 特殊采购物品的审核

2.2.1 如对洁净级别有要求的,有可能对供应商的生产条件进行现场审核。

2.2.2 根据外协加工采购物品的要求和特点,对供应商的生产过程和质量控制情况开展现场审核。

 
 
 
 

3、新供应商的选择、评价与审核:

根据《外加工委托书》及质量要求,采购中心调查和了解市场信息,提供有生产能力、交货及时、质量稳定、信守合同的单位,作为候选供应商。物资类别为:

A类(重要物资):对产品质量有重要影响(主要特性、安全性)的物资;

B 类(一般物资):对产品质量有一般影响(一般特性)的物资;

C 类(辅助物资):对产品质量有轻微影响(外观等)的物资。

 A 类、B 类物资评价方法:

3.1、由采购中心组织品质管理部、生产技术部参加对候选供应商进行调查,内容包括:

3.1.1 生产能力:产品品种、质量等级、可供数量、包装、运输、防护、交付能力等;

3.1.2 检测能力:可检测项目、检测设备、检测人员素质、环境

条件;

3.1.3 技术水平:包括技术人员素质及技术能力;

3.1.4 质管水平: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运行状态;

3.1.5 第三方评定证明:如标准化水平确认、计量水平等级考核、第三方认证等。

3.2、调查评价的方法:

可以采用以下方法的一种或若干种

3.2.1 在可能的情况下对供应商质量体系现场调查评价;

3.2.2 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

3.2.3 与同类产品进行比较;

3.3调查结果由调查人员填写《供方调查表》,并签署意见。

3.4、经调查评价,基本符合要求的,由采购中心通知其提供少量样品试用,并抽样检验。

3.5、根据检验和试用结果,由品质管理部出具《样品试用报告》,通知采购中心。

3.6、《样品试用报告》判定样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的候选供应商,由采购中心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报最高管理者批准后,作为定点采购单位之一。

C 类物资评价方法:

a. 采购中心向候选供应商发放《供方调查表》。经调查评价,基本符合要求的由采购中心通知其提供少量样品进行检验和试用。

b. 根据检验和试用结果,由品质管理部出具《样品试用报告》,通知采购中心。

c. 《样品试用报告》判定样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的,由采购中心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报最高管理者批准后,作为定点采购单位之一。

 
 
 
 

4、老供应商的评价和选择:

根据老供应商(连续供货历史不少于 3 年)历年来对本公司所供应产品的质量情况,由采购中心主持召开相关部门会议,共同评价分析,填写《供方评定记录表》,选择其中符合本公司要求的,列出单位名称及供应产品范围,交采购中心纳入《合格供方名单》,报最高管理者批准后,作为定点采购依据。

对已经通过 ISO9000 质量体系认证或产品质量认证的供应商,经最高管理者批准后,直接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单。

5、对合格供应商的管理:

采购中心根据品质管理部的进货质量情况,对合格供应商实施动态分级控制,并填写《供方质量记录》。

5.1 供货质量一直合格的定为 A 级;

5.2 若连续 2 批不合格的降为 B 级,并警告限期整改。只有再连续 3 批合格者,才能升为 A 级,若达不到连续 3 批合格者就降为 C 级;

5.3 若连续 3 批不合格者降为 C 级,并责令限期整改。只有连续 3 批合格者,才能升为 B 级,C 级再不能保持连续 3 批合格者,从《合格供方名单》中除名并停止进货。采购中心每年按 4.3 要求对合格供应商进行一次复评。

6、执行本制度形成的质量记录按《质量记录控制程序》管理。

 

来源:食品论坛网友分享,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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