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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贵收藏】中国食品企业【突发事件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2025-01-21 18:42:34  点击量:

 
 

1、目的

 
 

建立应急状况的识别和响应机制,确定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制订相应的预案,在应急状况发生时做出有效的响应,防止和解决可能伴随的食品安全影响。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的仓库、生产和服务场所及过程中出现的事故和紧急情况。

 
 

3、职责

 
 

3.1 管理者代表负责应急准备的协调和管理。

3.2 总经理承担响应的责任。

3.3 在应急现场的最高职级的主管负责按本程序做出响应。

3.4 各部门按其职责执行本程序规定。

 

 
 

4、程序

 
 

4.1 应急状况识别:

管理者代表负责对需要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识别,同时识别出这些情况会给食品带来何种危害,并根据公司、社会和环境的变化不断进行完善;根据以下突发事项,公司将每季度进行一次抽查测试。

应考虑的应急状况包括:

a) 突然停水:清洁工序的质量无法保证和食品制作无法继续进行;

b) 火灾发生:影响加工或服务区的环境卫生不符合要求或导致原料和产品的污染;

c) 传染病流行:原料和员工有可能成为传染病的传播途径;

d) 地震、台风、洪水等天灾:影响加工或服务资源的完整性,从而影响食品危害控制措施 的有效性;

e) 突然停电:由电力支持的正在运作的设施设备停止工作,可能导致原料、半成品和成品的变质。

f) 食物中毒:本公司服务的人群中出现食物中毒情况,可能不是孤立的事件,采用本公司服务的所有人都面临着风险 。

g) 有害物泄漏:掺杂食品,增加食品中的安全危害。

h) 食品供应链的突变:供方的质量事故或供应的中断、运输贮存和分销等合作伙伴的突然改变等会导致公司食品危害的变化。

 

4.2 制定应急预案

管理者代表应针对识别出的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预先制定应对措施。可考虑的应对措施包括:

a) 突然停水:停止在本公司的作业,隔离未完成制作的原料或中间品送到邻近的食堂制作食品供应,或就近采购食品保证供应。二者都必需满足管理体系的控制要求。直至恢复正常供水。恢复正常供水后对现场和设备、工器具重新清洗消毒,对水质要重新评价,合格后才进行正常生产。

b) 火灾发生:立即停止一切作业,按消防管理要求控制火情,必要时报警处理;火扑灭后应清理现场,对现场和设备、工器具重新清洗消毒,确定设施、设备和工器具满足了管理体系的要求后才能恢复生产。灾后应确保火灾原因已经完全消除。

c) 传染病流行:在本体系要求的基础上,按当地疾病防控机构指引应对。

d) 地震、台风、洪水等天灾:天灾发生时应遵守有关防灾措施。灾后应在确定设施、设备和工器具满足了管理体系要求后才能恢复生产,并重新考虑是否要进行食品安全体系的再设计。

e) 突然停电:停电将影响冷藏设备运作,在停电期间,冷藏保存的食品或原料的保质期应缩短,在化冰后执行常温保存条件下的保存期限,当预计到不能在期限内使用原料或食品时,可考虑转让或转库等措施以减少损失,超过期限的,应按不合格品处理。停电还将影响一些加工设备的运作,如果在当餐服务完毕电力都不能恢复,受影响的食品或原料应按不合格品处理。电力恢复后,应对受影响的设施、设备重新清洗消毒并试运行确保其正常。

f) 食物中毒:立即报告有关主管部门和医疗机构,组织对中毒者的抢救。同时按《通知和召回控制程序》要求控制危害的扩散。与有关部门一起分析中毒原因,若是公司提供的食品导致中毒,应进一步寻找出中毒来源的原料和采购、供应商情况,以彻底消除中毒源。重新对质量卫生管理体系进行内部审核以及评审,以确定是否有必要修改。

g) 有害物泄漏:先保证食品及其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与有害物的隔离,预防掺杂和污染。根据有害物的性质和泄漏的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

h) 食品链的紧急变化:针对这些变化引起的食品安全危害重新进行分析和评估,必要时进行食品安全体系的更新。

 

4.3 响应的保障:

4.3.1管理者代表和各食堂主管应与当地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疾控中心、消防机关、抢险救灾中心、医院等机构,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和抢险救灾途径。

4.3.2各部门负责人应根据突发事件与本部门有关的项目,有计划地对岗位责任人进行应急措施教育和模拟训练,并作好相关记录。

4.3.3 管理者代表认为可行并有必要时,可组织训练或演习。

4.3.4 应定期检查应急预案规定的设施设备如消防设施、备用电源、应急照明等,以保证其处于良好的待命状态。

4.3.5 保持应急预案所需的标识,包括对应急设施设备及其使用的标识、应争电话的标识等。

4.4 应急响应

4.4.1基本思想:如发生事故与紧急情况时,应本着“安全第一”的思想行动:

a)当自身面临危险时,应避开危险到安全的地方(不适合特定责任者,如义务消防员、电工、大型设备操作工、安全员等);

b)迅速将危险或事故情况通知周围人员;

c)当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实施应急预案。

4.4.2 紧急状况的发现人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发生状况的部门,并根据紧急状况的严重程序决定是否打110、119、120报警。

4.4.3在应急现场的最高职级的主管应在事情发生的第一时间根据本程序要求采取具体行动,包括:

a) 控制事态,寻找原因并给予消除。

b) 进行必要的人员和物资的疏散。

c) 报告其上级主管及直接报告总经理。在上级的授权下进行外部沟通。

d) 靠自身力量不足以控制事态时,应急指挥者应拨打110或119、120、122报警救灾。

4.4.4报警时必须讲明事故地点,联络电话及灾难详细情况,并派专人到路口接警,以争取抢险时间。

4.4.5当紧急状况有可能危害食品安全影响时,管理者代表要迅速通知顾客,报告事故与紧急情况的内容及采取的应急措施。必要时与食品主管部门进行沟通。

4.4.6总经理决定进一步的响应行动,包括善后和求助等。

 

4.5 报告与完善

4.5.1应急处理完毕后,发生部门负责人应在三天内《应急报告书》,向管理者代表报告。 

4.5.2管理者代表对《应急报告书》进行审查和确认,并按《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的要求发出《纠正和预防措施要求单》,要求有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针对原因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

4.5.3事故处理完毕后,管理者代表应组织对本程序进行评审和改进。

 
 

5、相关文件

 
 

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6、相关记录

 
 

应急报告书

来源:食品论坛网友分享,供参考   图片来自创客贴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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