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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疑难】食品标签上能标示科学文献吗?GB7718标签问答精选
2024-11-15 19:10:26 点击量:
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是最为重要的一个食品标签相关的标准。该标准正处于修订中,也经过多次征求意见,最近一次征求意见就在2024年的6月。行业内对该标准的关注度非常高。对于现行有效的GB7718,2024年北京等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对其进行了解读宣贯,增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生产企业、餐饮机构、检测机构、行业协会等标准使用者对食品安全标准的认识和理解,促进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贯彻执行。标签标示的问题多种多样,中贸合规中心整理了在宣贯会上的问答,筛选了一些常见通用的问答,分享给大家以作参考。
Q1
产品类别是否可以视作食品名称真实性的一部分?
是的。产品类别一定也是反映食品属性或者说明产品分类的一类名称。产品类别本身并不是一个术语也好,或者说一个从7718名称角度去讲一个要求。真实属性名称,名称本身包括国标行标地标,企标跟团标不直接作为真实属性名称,从国标行标地标当中的规定的名称,我们可以选择其一,当然这一类的名称也包括有些时候标准中会存在分类名称。
Q2
拼音做成暗纹装饰时,字号可以大于相应汉字字号吗?
按照要求,拼音需要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所以我们在这里跟看到这个问题描述的是“暗纹装饰”。
既然是拼音,既然是文字也好,唯一起到装饰的表述是关于汉字的,就是说起到装饰作用的艺术字,当然对于这一类的艺术字也规定得非常明确,需要书写的易于辨认,这个是对于文字的要求,所以从规范的角度,还是从管理的角度,不管是哪种形式存在的文字,首先,装饰也好,艺术也好,起到文字说明也好,汉字就是汉字,拼音就是拼音,外文就是外文,它们的作用是等同的,不会考虑它的实际的装饰的目的。另外字号不管是以何种形式的字号,也要符合我们标准的规定。拼音的要求本身是不应该大于相应汉字的。
Q3
包装上的宣传语是外文,是否要有对应的中文?
在这尤其针对我们在国内生产加工的这样一类的预包装食品,标签从源头开始设计的时候,需要注意标准2011版的基本要求中也提出了可以同时使用外文,但是外文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从这个角度,不管是否宣传用语,一定要符合标准的规定。
Q4
标签上标示的某个声称或某个数据具有科学文献,是否需要同时备注科学文献的具体名称?
因为现在标准对于声称也好,并没有什么具体的要求,所以说大家所说的声称或者说数据一切还是以我们的标准要求为准,它要符合到我们的基本要求。
在标识的过程中,科学文献也好,我们标准或者法律法规没有禁止的,可以标。法不禁止即可为。
但是不允许标示的内容或者说本身不能出现的内容,不管提供什么科学依据,它也是不可以标的。比方说标注一个声称,如果这个声称涉及到保健功能,那么如果是普通食品的话,有再多的文献也不可以标。
Q5
标准中“商标除外”,是指注册商标,还是也包括非注册商标(没进行注册申请,或者注册申请未获批)?
GB7718,不管是从技术要求还是从它的基本要求,我们不对于标签之外的任何行为做任何的定义。食品标签本身也不改变食品的属性,食品标签反映的就是食品的真实信息,本质的信息。
这一类的问题,用7718解读不了,商标适用于商标法。但是如果想把容易擦边的内容设计成一个商标,放到食品标签上,我说它是商标,这样就可以除外了。但是这个内容并没有其他的法律法规可以把它认定为一个商标。这种情况下,自然而然的监管部门在监管的过程当中,也不会把它当作商标去处理,商标与否,不以7718去判断,这个是它的一个本质性的要求。
Q6
产品标签名称需要按主料添加量排序吗?
按照2011版,不需要按照主料的添加量排序的,但是配料表是需要的。
来源:2024年北京市食品安全标准宣贯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