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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经送宝】中国食品企业【食品欺诈预防管理】程序和技巧!

2024-10-16 17:50:24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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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建立食品欺诈脆弱性评估程序,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欺诈或掺假食品包装原辅料的采购风险,确保所有的产品描述和承诺合法,准确且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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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适用与本公司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涉及的所有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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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食品欺诈预防:对食品供应链上各种形式的因经济利益驱动引起的可能影响消费者健康的蓄意掺伪的预防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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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4.1综合办公室:

负责收集物料采购的风险信息、采购市场竞争性风险,索取所有供应商原辅料相关资料,按要求的周期组织原辅料风险的评审,推动、实施食品包装欺诈预防控制活动。

4.2HACCP小组:

负责薄弱性评估规则制订,监督风险评估中供应商所处的风险等级。

4.3品管科:

负责对原辅料供应商提供的检验报告等信息进行核实,验证。

4.4总经理:

负责每年供应商薄弱性评估结果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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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内容

5.1信息的搜集

信息来源于:行业协会,政府来源、企标、采购技术标准、客户要求、第三方检测机构等。

5.2原辅料的脆弱评估

对所有食品包装原辅料进行成文的脆弱评估,以评定或冒牌的潜在风险,考虑以下因素:

5.2.1掺假或冒牌的以往证据;

5.2.2可掺假或冒牌更具吸引力的经济因素;

5.2.3通过供应商接触到原材料的难易程度;

5.2.4识别掺假常规测试的复杂性;

5.2.5原辅料材质的性质:保持对薄弱性评估的审核,以反映可以改变潜在的风险的不断变化在经济情况和市场情报,应对每年的<薄弱性评估表>进行一次正式的审核。

5.3评估规则

5.3.1原辅料特性:参考《食品安全控制程序》评估原辅料本身特性是否容易被掺假和替代。

风险等级:高-容易被掺假和替代;中-不易被掺假和替代;低:很难被掺假和替代。

5.3.2过往历史引用:在过去的历史中,在公司内外部,原辅料有被掺假和替代的情况记录。

风险等级:高-多次有被掺假和替代的记录;中-数次被掺假和替代的记录;低:几乎没有被掺假和替代的记录。

5.3.3经济驱动因素:掺假或替代能达成经济利益。

风险等级:高-掺假或替代能达成很高的经济利益;中-掺假或替代能达成较高的经济利益;低:掺假或替代能达成较低的经济利益。

5.3.4供应链掌控度:通过供应链接触到原辅料的难易程度。

风险等级:高-在供应链中,较容易接触到原辅料;中-在供应链中,较难接触到原辅料;低:在供应链中,很难接触到原辅料。

5.3.5识别程度:识别掺假常规测试的复杂性。

风险等级:高-无法通过常规测试方法鉴别出原辅料的掺假和替代;中-鉴别出原辅料的掺假和替代需要较复杂的测试方法,无法鉴别出低含量的掺假和替代;低-较容易和快速的鉴别出原辅料的掺假和替代,检测精度高。

5.3.6危害性:根据发生的可能性判定分值为1~6分,其中高风险划分有(容易产生:6分 较容易产生:5分),中风险划分有( 一般产生:4分 轻微产生:3分),低风险划分有( 基本不产生:2分 不产生:1分)

等级分数评判结果判定:5-10分为低风险,可忽略不计的原料,不必采取下述行动。11-16分为中风险,不大可能掺假的原料,有新的信息时要再评估。17-30分为高风险,极有可能掺假的原料,需要采取行动控制。

5.4《薄弱性评估表》的批准

综合办公室负责对合格供货商的考核和评价,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录》 HACCP小组负责制作《薄弱性评估表》,由总经理批准;

5.5保障措施和测试流程

在原辅料被评审是掺假或冒牌的高风险的情况下,应制定相应的保障措施和测试流程。

5.5.1要求供应商提供原材料符合性声明。

5.5.2每年提供一份第三方检测报告。

5.5.3要求成品包装上贴有或取决于包括以下各项在原辅材料状态的标签或承诺声明包括以下内容:

5.5.3.1具体来源或原产地

5.5.3.2变更承诺

5.5.3.3保证状态(如GMP良好操作规范)

5.5.3.4身份保持

5.6承诺声明的验证

对供应商生产方法(如清真)作业、运输过程承诺声明的情况下,应根据情况必要时向供应商索取证书进行验证。

5.6.1承诺声明的产品生产的加工流程并识别污染或身份丢失的在区域,应建立适当的控制,以确保承诺声明的完整性。

5.6.2承诺声明的产品运输过程识别污染或身份丢失的所在区域,应建立适当的控制,以确保承诺声明的完整性。

5.6.3相关方最近公布的易掺假的原料,应立即采取相应行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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脆弱性评估

6.1原辅料薄弱性评估表

6.2设备设施薄弱性评估表

6.3流程风险管理表

序号

风险

风险评价

流程控制

应急措施

备注

1.

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不及时。

不能及时评价原辅料合格性。

定期跟踪供应商送第三方检测进度,提前通知对快到期未提交的供应商送检。

立即送第三方检测。

 

 

来源:食品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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