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食品质量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513389315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大陆新闻 >

详细内容

【权威回复】 企标信息变更旧版标签使用期限!

2024-07-09 19:25:13  点击量:

留言:
 

 

企业企标信息变更后,已印刷的旧版标签使用期限是多久?

 

答复:标准创新管理司
 

标签未更换的,企业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标签标注执行的标准的技术要求,该标准应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做好自我声明公开。企业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其标签标注的及自我声明公开标准的技术要求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法规对旧标签使用期限无相关规定。

 

文章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版权所有:中华食品质量网   中华食品质量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1-89253879    举报信箱:1579274032@qq.com     
本网站特聘北京市泰明律师事务所孔祥印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联系电话:13391606043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备案文号: 冀新网备132006002号   工业与信息化部批准文号冀ICP备11016644号-2   技术支持:【蓝点网络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河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