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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经送宝】执法人员眼中的职业举报“六大乱象”!

2024-06-02 17:21:01  点击量:

    通过跟企业负责人(个体工商户)、执法人员和行政复议人员、人民法官甚至个别职业举报人的沟通(时有私信笔者),笔者发现,职业举报领域出现了以下几个”乱象”且越来越明显:

1.年龄越来越年轻化。在“老带新”的职业培训模式下,从六零后七零后为主慢慢变成了九五后甚至零零后,个别人甚至是未成年和在校生:初入社会或尚未涉世就开始习惯“不劳而获”、“投机取巧”,未来堪忧!

2.举报越来越职业化。顾名思义,作为职业举报人,“职业”是区分他(她)们和普通消费者的明显特征,这充分体现在:一般投诉举报人为了回避公安都会去“外地”执业、投诉举报文书必提“为了生活需要而购买、投诉不成转举报”、“投诉举报一般都有购买商品的全程录音录像”、“假一赔三假一赔十未得逞必行政复议执法机关”、“个别职业举报人甚至会起诉或信访”。

 

3.举报越来越集中化。绝大多数的职业举报人都将目光锁定于“标签标注”、“虚假宣传”、“商品条码”等领域,因为国家已经修改了相关行政法规。马上(7月1日后)不再支持此类瑕疵的“假一赔三”,所以,近期,这些投诉举报会“井喷式”增长,这也是属于他们“最后的疯狂和晚餐”!

4.举报分工越来越明细。通过一些经营者和执法人员的反馈,往往有收集线索者、买卖线索者、写投诉举报信者、写行政复议申请者、写行政诉讼文书者甚至信访举报信者等,俨然形成了一个严密的组织体系!

5.举报从“线上”转到“线下”。为了逃避大数据筛查,很多以前通过热线和网站投诉变成通过信件投诉,投诉举报成本增加了但被有关部门追踪的风险却也减少!

6.职业举报的“明星效应”。有的人一年举报集百上千次,甚至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也多大几十上百次,甚至已经成为行业明星,甚至开办了“培训班”,在执法机关复议机关司法机关都“挂了号”,有的人投诉举报几次不得逞便“偃旗息鼓”!

 

对职业举报,通过近年来大量的司法判例复议决定,笔者和很多复议机关司法机关的法律工作者们的态度都很明确:对真正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服务,他(她)们确实能弥补执法人员监管不足的缺点,值得充分肯定。

但大多数人往往属于“吹毛求疵”、“鸡蛋里挑骨头”,随着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和国家关于规范“罚款”的意见,“包容审慎监管”、“轻微违法不处罚”、“无主观过错不处罚”、“首违不罚”越来越成为国家意志,这些“吹毛求疵”的职业举报越来越不合时宜:不仅耗费了执法部门复议机关司法机关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精力,还使得真正的消费者权益得不到真正的维护,何必呢?

随着立法执法司法的不断完善,营商环境将持续优化,留给职业举报人的空间会越来越狭小,也真诚希望绝大多数的职业举报人能够“悬崖勒马”,以免将来“拉清单”!

 

来源:法言涛语  老梁市监论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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