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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科普】 | 中国进口食品饮料,你选对了吗?
2023-10-07 18:29:11 点击量:
近年来,进口饮料因其丰富的口味、新颖的理念和精准的定位备受消费者青睐,成为各大商超和网购平台的新宠。那么,消费者在“好喝”的同时,是否“喝好”了呢?让我们一起来深入了解一下进口饮料吧。
根据GB 7101—2022,饮料是用一种或几种食用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营养强化剂,经加工制成定量包装的、供直接饮用或冲调饮用、乙醇含量不超过质量分数为0.5%的制品,也可称为饮品,如碳酸饮料、果蔬汁类及其饮料、蛋白饮料、固体饮料等。
(一)HS编码包括:2201101000-2202900099、2206009000
(二)产品种类:碳酸饮料(汽水)类、果汁和蔬菜汁类、蛋白饮料类、包装饮用水类、茶饮料类、咖啡饮料类、植物饮料类、风味饮料类、特殊用途饮料类、固体饮料类等许多种类。
现行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GB 7101—2022)于2022年6月30日正式发布,于2022年12月30日起实施。新标准对的饮料要求有如下变化:
(一)感官要求
GB 7101-2022明确要求,“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滋味、气味、状态”,并按照液体饮料和固体饮料分类明确了感官检测方法。
(二)理化指标
▪ 金属罐装果蔬汁类及其饮料锌、铜、铁总和小于等于20 毫克/升。
▪ 添加了杏仁或杏仁制品的饮料氰化物(以HCN计)小于等于0.05毫克/升。
▪ 添加了大豆或含大豆蛋白的制品的饮料脲酶试验结果为阴性。
(三)微生物限量
▪ 经商业无菌生产的饮料应符合商业无菌的要求。
▪ 其他产品的致病菌(沙门氏菌)限量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21)中饮料的规定。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要符合下表的要求。
(四)污染物限量和真菌毒素限量
▪ 污染物量限量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的规定,如含乳饮料铅限量小于等于0.05毫克/千克、固体饮料铅限量小于等于1.0 毫克/千克等。
▪ 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22)的规定。
(五)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的要求
▪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2)的规定。
▪ 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2012)的规定。
(六)标签要求
进口饮料应有符合中国法规标准要求的中文标签,中文标签应明确标示:食品名称,配料表,进口商/经销商/代理商的名称、地址以及联系方式,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原产国或原产地名称,营养成分表等。
进口食品经海关合格评定不合格的,由海关出具不合格证明;涉及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由海关书面通知食品进口商,责令其销毁或者退运;其他项目不合格的,经技术处理符合合格评定要求的,方准进口。相关进口食品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技术处理或者经技术处理仍不合格的,由海关责令食品进口商销毁或者退运。
进口食品运达口岸后,应当存放在海关指定或者认可的场所;需要移动的,必须经海关允许,并按照海关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一)选择正规的店铺。选购时注意查看店铺的资质证明,如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其采购渠道和可追溯性有保证。
(二)注意查看标签。进口饮料标签上应标注原产地、生产商家、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等信息,选购时应该注意查看这些信息。
(三)检查封口包装。注意封口严实,瓶盖不外凸。
(四)核对“身份证”。必要时可以向商家索要海关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复印件,核对商品名称、原产国、生产日期、保质期、批号等信息是否一致。
| 来源:重庆海关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