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食品质量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513389315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大陆新闻 >

详细内容

【揪心问题】如何处理职业打假人的投诉举报?

2023-09-08 17:01:56  点击量:

 

    近年来,职业打假人的打假方式愈加专业化、企业化、网络化,将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海量投诉举报作为其买假索赔的一种手段。

 

如果监管部门的处理结果不能达到其索赔的目的,职业打假人就迅速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最终目的是利用监管部门的行政查处,让企业感受压力从而同意职业打假人的和解方案,然后再撤回投诉举报。

 

此种类型的投诉举报,既对企业压力巨大,也极大地消耗了行政执法资源和司法资源。

 

企业需着力于事前预防,合规生产与经营;市场监管部门也需要完善投诉举报执法流程与细则,尽量避免成为个别人实现自己民事利益的工具或手段。

 

 

01

 

 

当前职业打假现状

呈现的特点

 

 

(一)投诉举报量大幅增加。

 

投诉举报相较于行政诉讼,具有方便快捷的优点,具体包括:

一是成本低。

一封信或者一个电话就可。

二是门槛低。

只需提供线索,不需要充分证据,和特别高的专业知识,更不需出庭应诉。

三是周期短,见效快。

投诉举报后,一般只需一个月左右的时间便可知晓处理结果。

四是后果无害。

如果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选择采取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方式,借力达到自己获取满意的赔偿或者奖励金的目的。

如果满意,更是对自己无损。

 

(二)职业打假人的方式及诉求等越来越专业。

 

从投诉举报内容看,从过去最简单的过期食品逐渐过渡到对产品标签、产品安全标准标注等较为专业的方面,且准确率较高,争议的问题更加细化。

 

从投诉举报的行为方式看,往往采取EMS、挂号信等更容易保存证据的方式,或是通过12315投诉举报平台投诉举报。

 

从职业打假的侧重点来看,从最初的只注重实体结果即获取赔偿或者奖励,过渡为实体和程序并重,并通过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等对程序权力的维护方式促使实体结果的实现。

 

 

02

 

 

职业打假的

负面影响

 

 

投诉举报,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法定权利。

 

但是,当投诉举报成为职业打假人牟利的手段,就涉嫌对权利的滥用。

 

职业打假人以牟利为目的,知假买假进行索赔,运用投诉举报与复议诉讼手段,目的在于获利,不是为了净化市场,而是投诉举报查获的结果,利用惩罚性赔偿机制获取赔偿,或借机对商家进行敲诈勒索。

 

除大量消耗行政管理资源与司法资源外,也是对行政管理权与司法权威的不尊重。

 

(一)职业打假人的牟利方式,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职业打假人聚焦的问题往往并不严重,但却频繁发生。无孔不入的职业打假导致一些中小企业不堪重负,经营压力增加。同时,容易引起双方恶性冲突事件。

 

更为甚者,有些职业打假人的行为游离在法律的边缘,通过偷换商品、敲诈勒索等不正当手段进行“打假”,严重损害了市场秩序。

 

面对职业打假时,企业一般会选择息事宁人,以“赔钱了事”的方式解决纠纷,长此以往反而不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

 

职业打假的实质是以不诚信对抗不诚信,容易激发公众见利忘义、乘人之危的不道德心态,引发社会投机风气,乃至扭曲整个社会的价值观念,不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

 

(二)职业打假人投诉举报消耗了大量的行政执法资源。

 

近几年,职业打假人的数量急剧增加,很多具有团伙性的特征,基本上是全国范围内的买货与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大量的人力物力都花在了对职业打假人投诉举报的处理上,包括受理、调查、答复以及对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一个案件,从立案到结案要经过若干流程,少则半个月左右的时间,复杂案件可能需要几个月,耗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以目前的投诉举报量来说,市场监管部门的投诉举报中心和相关科室很难应对。

 

实践中,由于职业打假的数量过于庞大,执法人员的专业能力不足,对法定程序和案情定性把握得不准,往往会被职业打假人抓住漏洞,进而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此外,还有可能申请对举报的处理进行信息公开,对信息公开程序或者答复不服再提起复议诉讼。

 

从投诉举报受理、调查取证、作出处理结果、作复议答复、诉讼答辩等等,需要投入大量的行政资源,直接影响了监管工作的高效、高质开展。

 

 

03

 

 

应对职业打假人投诉举报的

建议

 

企业

应对职业打假人的建议

 

其一,企业要合规经营,对打假高发环节或领域做专项合规,以避免被职业打假人盯上。

 

其二,积极并正确应对对投诉举报的查处,对于被投诉的产品及时下架或召回处理,同时要注意前期和“职业打假人”的沟通,并保存好相关证据。

 

若是货值比较大的案件时,建议企业尽早聘请律师介入,尤其是涉及“职业打假人”向市场监管部门及其他行政机关举报的案件。

 

在全面分析案情的基础上,判断自身是否存在违法行为,是否应当支付赔偿金,可接受的赔偿金上限,以及是否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该争议。

 

另外,通过律师与行政机关的沟通,便于了解行政机关调查认定的事实及性质,充分向行政机关陈述意见,争取在行政处理环节获得对企业较为有利的结果。

 

如果后续涉及民事诉讼,律师也可以通过尽早介入收集到更多有利于企业的证据,增加胜诉的可能。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应对职业打假人投诉举报的建议

 

其一,要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完善执法程序。

 

一是要确保有足够资源履行投诉举报处理职责。针对投诉举报案件的迅速增长,执法力量向一线岗位倾斜,完善投诉举报处理流程,提高调解和处理的效率。

 

二是要定期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学习,可以通过实务经验分享、法律知识竞赛、法律知识考试、模拟复议、模拟诉讼等多种形式来提高干部的法律知识修养,力求将相关法律规定学深、学透,熟练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等必须的法律知识和必要的业务知识,认真研究存在的问题,对症下药,规范流程,不断提升申诉举报案件办理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是要规范办理投诉举报事项的工作程序和机制,严格执行受理时限、答复时限的规定,坚持调解到位、处罚合法,避免出现不必要的复议诉讼。

 

进入复议诉讼程序时,加强与行政复议机关和法院的沟通协调,取得有关部门的配合支持,缓解恶意投诉举报给基层监管部门带来的压力。

 

其二,加强日常监管,普及法律宣传,提高广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防止其成为职业打假人的攻击目标。

 

大部份商户在成为职业打假人目标时根本就没意识到自己的经营行为已经违法了,说明商户对相关法律规定根本就不了解。

 

作为监管部门,在打击违法的同时更重要的是预防违法行为的发生,因此,加强日常监管及对商户的普法宣传教育很有必要,特别是对淘宝商家、微商、超市卖家等容易成为打假目标的重点经营户更是要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让他们了解违法的成本有多大,在经营过程中尽量避免违法行为的出现。

 

 

 

.END.


版权所有:中华食品质量网   中华食品质量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1-89253879    举报信箱:1579274032@qq.com     
本网站特聘北京市泰明律师事务所孔祥印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联系电话:13391606043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备案文号: 冀新网备132006002号   工业与信息化部批准文号冀ICP备11016644号-2   技术支持:【蓝点网络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河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