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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其重要】食品流通单位各项管理制度(参考)、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参考)
2023-06-30 16:13:54 点击量:
食品流通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食品安全负全面责任,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公司内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 严格执行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做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3. 严格执行食品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账管理制度。
4. 严格执行过期食品和退货食品的下架销毁制度,严格执行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
5. 加强经营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加强食品储藏和销售的温度管理。
6. 加强散装食品标签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法律规定。
7. 加强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工作,严格执行召回、下架、销毁和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制度。
8. 加强开展食品自主快速检测工作,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督部门的监督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
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设备管理、温度控制、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六、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员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七、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至少1次对各经营场所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八、检查中发现同一类问题两次指出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九、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归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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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定期清理经营场所,经营场所不放置与经营活动无关的物品。
2、按照本单位的清洁计划开展工作场所清洁工作,保持工作场所的清洁。
3、做好工作场所维护管理工作,工作场所地面、墙壁、天花板等围护结构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4、配备加盖密闭垃圾桶(最好是脚踏式开启),套垃圾袋后使用,垃圾不超过桶高的3/4,垃圾至少每天清除一次,并每天清洗,定期消毒。
5、采取安装纱门纱窗、排水沟出口和排气口安装金属隔栅或网、保证工作场所围护结构完整等有效措施防止虫害进入。
6、定期检查虫害的迹象,正确安装捕鼠器械、灭蝇灯等,并保持器械、设施的清洁。
7、如使用药物防治虫害,应由专业人员操作,使用中避免污染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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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1、按照本单位的清洁计划开展设备设施的清洁工作,使设施设备保持清洁,无明显积垢。
2、操作区域和设备设施张贴标识加以区分,并分开使用。
3、定期维护、检查各类设施设备,保证加热柜、冰箱、冷藏柜、货架等设施运转正常,接触食品的工用具无松脱或损坏。员工发现设施设备损坏及时报告,并组织维修,损坏的设施设备在未修复前不得使用。
4、拖把、地刷、扫帚、簸箕等清洁工具的存放、清洗场所与食品处理场所分开,清洁工具集中悬挂放置。
5、配备不同颜色的抹布用于清洁不同表面,擦拭即食食品操作台面或工具的抹布与清洁工具分池清洗并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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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从事直接入口食品从业人员人员取得健康证后上岗,其他人员健康证到期前一个月组织体检,实行健康证统一管理。
2、食品从业人员每天上岗前进行自检,发现有腹痛、腹泻、恶心、呕吐、发热、手部伤口、湿疹、长疖子、咽部疼痛的员工暂停接触食品工作,查明原因,及时治疗。
3、食品从业人员剪短指甲,不涂指甲油,不佩戴外露首饰,按照要求洗手,保持手部清洁
4、食品从业人员穿戴清洁工作衣帽上岗,专间操作人员进专间前再次更换专间工作衣帽并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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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单位定期组织员工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
2、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法规、食品安全基本知识、制度和操作规程。每次对培训情况进行记录。
3、对培训效果开展考核。
4、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操作人员必须取得培训合格证后上岗,实行培训合格证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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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采购查验管理制度
1、不采购无中文标签、无检验合格证(检疫合格证)、无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食品。
2、采购的食品票证齐全,索取并保留发票或购物凭证,按产品或进货日期分类保存,食品期限不少于2年,食用农产品不少于6个月。
3、采购时查验以下相关证明:供应商和生产单位的营业执照和许可证,加工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畜禽肉类检疫合格证明,进口食品的卫生证书,豆制品、非定型包装熟食卤味的送货单。
4、对购入食品每批进行验收,不合格的拒收,建立采购验收台帐,采购当天如实登记所购食品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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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1、设立食品专用仓库或贮存区域,各种物品分类贮存,保证食品贮存中不受污染。
2、预包装食品与散装食品、生熟食品分开贮存,食品存放离地隔墙。
3、食品取用先进先出。
4、各类食品严格按照食品标签标注的储藏条件存放销售,贮存温度符合要求。
5、定期清理库存,防止食品(食用农产品)变质或者超保质期。
6、食品添加剂专人专柜管理,合理规范使用,防止滥用或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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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制现售操作管理制度
1、处理后的原料无腐败变质和污染物,原料处理过程中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
2、用于原料、半成品与成品的工具、容器有区分。
3、粗加工清洗水池应与清洁工具清洗水池分开。
4、不同食品原料的粗加工应分池清洗,并张贴醒目标记。
5、食品烧熟煮透(特别是再加热食品),无外熟内生、未彻底烧熟的现象,再加热食品加热前冷藏不超过24小时。
6、不使用回收食品再加工。
7、制作完成的熟食品合理放置,防止受到污染。
8、常温状况下食品必须在加工后2小时内供食用,存放超过2小时的,必须热藏或冷藏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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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1、设立直接入口即食食品工用具、容器专用清洗消毒场所和水池,配备合适洗涤剂,保障即食食品工用具、容器清洗干净。
2、化学消毒能配备能浸没消毒物品的专用容器,配备合适的消毒剂,配备测量消毒液浓度的试纸,浓度和时间符合要求。
3、盛装直接入口食品的周转箱每日进行清洗,并定期用消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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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食品召回管理制度
一、认真落实与执行国家食品召回制度,依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二、一旦发现购进的某种食品(含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属于国家召回产品,应立即停止使用,同时对库存产品进行封存。
三、一旦发现加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加工,召回已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
四、应当对召回的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将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向监管部门报告。
五、建立召回食品记录,应详细记录召回食品情况,处理情况及上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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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如实记录销售者名称或者姓名、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信息,销售者档案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销售者停止销售后6个月。
2.查验并留存入场销售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身份证复印件、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食品及食用农产品购货凭证、上游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明文件,进口食品需留存好出入境检验检疫合格证和报关单,畜禽产品需留存好动检机构的检验检疫合格证。
3.散装食品(含现制现售食品)应在销售容器或简易包装上张贴食品标签,标签应涵盖食品名称、生产(加工)日期、保质期、生产商名称、生产商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散装食品应由持有健康证的人员专们负责销售。
4.按照《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的规定,市场主办方需做好粮食及其制品、畜禽及其制品、蔬菜、水果、水产品、豆制品等九大类食品的信息追溯工作。采购并销售的每个批次上述食品均需按照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www.shfda.org)上规定的内容和格式予以上传。
5.根据相关食品的贮存销售要求,严格做好各类需冷冻、冷藏、热藏食品的温度控制管理。
6.现制现售加工制作场所温度应低于25℃,地面应保持干燥、清洁,不得摆放员工生活用品;食品与非食品、原料与成品、即食食品与半成品要分开贮存,食品存放隔墙、离地在10cm以上;消毒液、紫外线灯、通风、排水、温控等物品设施应正常规范使用;接触食品的各种设备、工具和容器等应由无毒、无异味、耐腐蚀等材料制作。
从事现制现售加工的经营人员均需取得健康证,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和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