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食品质量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513389315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大陆新闻 >

详细内容

【极其重要】中国食品企业【仓库安全管理】要点和安全隐患的排查!

2023-05-22 17:50:18  点击量:

仓库安全管理要点
 

(一)仓库安全责任

1、仓库安全管理必须贯彻“预防为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方法,做好本职工作。

3、仓库物品应当分类,严格按照“五距”(灯距、堆距、行距、柱距、墙距)的要求堆放,不得混存,严禁在消防通道堆放货物,严禁堵塞消防门及消防器材。

4、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5、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电器设备的周围和主线槽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0.5米。

(二)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1、货物必须按照“五距原则”堆放,并按货物包装提示安全堆码,货物摆放要分类、整齐、稳定、限高。

2、对包装材料稳定性较差的货物、包装有锋利菱角的货物、叠层且偏高的货物要设围栏,警示标牌。

3、禁止货物堵塞消防设施及消防通道。

4、防止白蚁,仓库要定期进行白蚁防治检查和消杀,仓库所有工作人员都有对出入库的货物进行白蚁检查,严禁有白蚁的货物出入库房。

5、防止白蚁,仓库要定期进行白蚁防治检查和消杀,仓库所有工作人员都有对出入库的货物进行白蚁检查,严禁有白蚁的货物出入库房。

6、切实做好库区内的防盗工作,确保仓库门窗紧固有效,杜绝无关人员进入仓库,对进入仓库操作人员或其他检查人员采取登记制度,仓管人员离开仓库时必须锁上仓库大门,仓库大门不准随便交与他人保管。

7、在雨季和台风季节到来前,检查仓库大门、窗户是否紧固,墙体、屋顶是否有穿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库区内准备好绳子、蓬布等防风、防汛工具,同时,要密切注意天气预报,如有台风来袭,安排人员巡逻值班,发生险情随时报告并组织抢险,确保库内人员、财产安全。

仓库安全隐患的排查
 

(一)防火方面

1、通道和消防设备是否被堵塞?

2、下班时,库区所有灯具、电脑、打印机、空调等设备设施的电源是否关闭。

3、由保安队每月对消防器材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巡逻保安每天抽查并作详细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立即解决。

4、漏电保护是否齐全、灵敏可靠、定期自检:箱盘内开关灵活可靠。带有漏电保护的回路,漏电保护装置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按设计要求;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投入运行后,运行管理单位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建立动作记录;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投入运行后,必须定期操作实验按钮,检查其动作特性是否正常。雷击活动期和用电高峰期应增加实验次数。

5、物料不得靠近或挤压开关、插座、电线套管、电风扇等电器堆放。

6、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料。

7、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应设备防护罩防护。

8、仓库之电器设备,必须持合格证之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9、进入仓库库房的电瓶车、叉车,必须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置。

10、仓库应设置醒目禁火标识。

11、仓库内应安装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2、消防器材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得存放物品和杂物。

13、仓储场所有无在醒目处设置“禁止吸烟”标志。

14、室内储存场所内是否安放和使用火炉、火盆和电暖器等取暖设备。

(二)防盗方面

1、在每天开启库房的门锁前,应检查一下门锁有无被撬、被损坏的痕迹,在没有异常后再开锁。

2、在每次锁门时,要对门锁进行确认,以防未锁上的情况发生。

3、对所有的库房门要做到随用随开,严禁没有物料的出入而库房门大开的情况。

4、摄像头是否正常运转,是否存在视觉盲区。

5、仓管员应对当日有进、出操作的所管辖物资进行日盘,发现差异应及时核查,及时上报。

(三)防虫鼠方面

1、仓库的墙壁(墙体、墙角)、屋顶、门、窗完好没有漏洞;

2、门、窗必须能够关闭、密封,缝隙不超过1CM,能够防止害虫、老鼠等进入;

3、需要打开的窗户、通风口、抽风机等安装防虫网;

4、仓库外墙周围1米之内不得有草木生长,避免害虫滋生和隐藏;

5、不得携带食物进入库区,不得在库区1米以内进食;

6、通往库外的排水管道需安装能够防止老鼠或其它有害动物进入库区的铁网;

7、仓管员需每天在日常检查中对粘鼠胶进行检查;

8、如发现虫害的踪迹,应立即报告仓库主管,仓库主管立即通知专业机构前往处理。

来源:仓储物流人生

版权所有:中华食品质量网   中华食品质量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1-89253879    举报信箱:1579274032@qq.com     
本网站特聘北京市泰明律师事务所孔祥印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联系电话:13391606043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备案文号: 冀新网备132006002号   工业与信息化部批准文号冀ICP备11016644号-2   技术支持:【蓝点网络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河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