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食品质量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513389315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大陆新闻 >

详细内容

【权威回答】食品委托行为属于哪种法律关系?如果出现质量问题,由谁担责?

2023-05-12 10:45:39  点击量:

问:
 
  您好!请问: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经营者委托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厂家生产食品,这种委托行为是属于哪种法律关系?如果所委托的食品出现质量问题,法律责任由委托方还是生产方负责?
 
  答:
 
  委托生产食品的责任划分,通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内容为:“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委托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委托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生产者生产,并对其生产行为进行监督,对委托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安全负责。受托方应当依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以及合同约定进行生产,对生产行为负责,并接受委托方的监督。”
 
  回复部门:国家总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司 时间:2023-05-08

 

版权所有:中华食品质量网   中华食品质量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1-89253879    举报信箱:1579274032@qq.com     
本网站特聘北京市泰明律师事务所孔祥印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联系电话:13391606043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备案文号: 冀新网备132006002号   工业与信息化部批准文号冀ICP备11016644号-2   技术支持:【蓝点网络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河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