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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回答】中国食品企业【天然肠衣】是否纳入食品生产许可管理?

2023-04-03 18:55:35  点击量:

   近日,到一驴肉香肠加工企业现场查看企业进货查验记录,为了确认天然肠衣是否需要食品生产许可证资质,查阅相关资料学习。整理汇总供参考。

 
执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7740—2006《天然肠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行业标准SB/T10373—2012《胶原蛋白肠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4967—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胶原蛋白肠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2637—2008《天然肠衣加工良好操作规范》

 
相关函复

 

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工肠衣生产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质检食监函〔2010〕62号)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局《关于加工肠衣是否需要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请示》(皖质函〔2010〕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肠衣分为天然肠衣(如牛、猪等脏器官)与合成肠衣两类。天然肠衣可按食品原料进行监管。合成肠衣一般应按食品接触材料进行监管。如果合成肠衣可以食用,则应按新资源食品进行监管。

此复。

  二〇一〇年二月四日

 

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天然肠衣生产许可问题的复函(质检办食监函〔2010〕1203号)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局《关于生产天然肠衣是否纳入食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请示》(沪质技监食〔2010〕573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国家标准《天然肠衣》(GB/T7740)对天然肠衣有明确的定义,采用健康牲畜的食道、胃、小肠、大肠和膀胱的器官,经过特殊加工,对保留的组织进行腌渍或干制的动物组织,是灌制香肠的衣膜。因此天然肠衣不是食品,不属于食品生产许可调整的范围。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六日

 

关于食品配料胶原蛋白肠衣标示问题的复函卫办监督函〔2013〕285号
河南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请求界定食品安全标准有关问题的函》(豫卫函监督〔2013〕3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胶原蛋白肠衣属于食品复合配料,已有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根据《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4.1.3.1.3的规定,对胶原蛋白肠衣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25%的肉制品,其标签上可不标示胶原蛋白肠衣的原始配料。
     专此函复。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 
                             201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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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查处生产销售使用无标签识别胶原蛋白肠衣或天然肠衣适用法律法规有关问题的批复(桂食药监食生函〔2014〕8号)

钦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查处生产销售使用无标签识别胶原蛋白肠衣或天然肠衣适用法律法规有关问题的请示》(钦食药监报〔2014〕2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有关规定,胶原蛋白肠衣(或天然肠衣)纳入食品生产许可管理范畴,其生产、销售、使用等行为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监督管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7月3日

 
问题分析

 

1.关于肠衣是否纳入食品生产许可管理问题

 

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天然肠衣生产许可问题的复函(质检办食监函〔2010〕1203号)中函复“天然肠衣不是食品,不属于食品生产许可调整的范围”。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胶原蛋白肠衣生产许可有关问题的复函(食药监办食监一函[2014]1号)中函复“总局未把胶原蛋白肠衣纳入食品许可”。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查处生产销售使用无标签识别胶原蛋白肠衣或天然肠衣适用法律法规有关问题的批复(桂食药监食生函〔2014〕8号)中批复“胶原蛋白肠衣(或天然肠衣)纳入食品生产许可管理范畴”。信息不一致,无所适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国家标准《天然肠衣》(GB/T7740-2006)中明确天然肠衣是指采用健康牲畜的食道、胃、小肠、大肠和膀胱的器官,经过特殊加工,对保留的组织进行腌渍或干制的动物组织,是灌制香肠的衣膜。我认为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天然肠衣生产许可问题的复函(质检办食监函〔2010〕1203号)中“天然肠衣不是食品,不属于食品生产许可调整的范围。”应理解为天然肠衣是初级食用农产品,不属于食品生产许可调整的范围。

 

通过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食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SC)数据查询,山东冠华蛋白肠衣有限公司(发证机关: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证日期:2016-06-20)、柳州市宏升胶原蛋白肠衣有限公司(发证机关:柳州市行政审批局,发证日期:2017-10-13)、内蒙古麒麟明珠胶原蛋白肠衣有限公司(发证机关: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证日期: 2017-6-29)、新兴县博大蛋白肠衣厂(发证机关:云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证日期: 2018-08-24)、梧州神冠蛋白肠衣有限公司(发证机关:梧州市行政审批局 ,发证日期: 2018-04-12)等5家企业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类别名称为其他食品,品种明细为胶原蛋白肠衣。没有查询到天然肠衣获证企业信息。

 

由此推断:目前,天然肠衣不属于食品生产许可调整的范围。胶原蛋白肠衣已纳入食品生产许可管理范畴。

 

2.关于肠衣属于食品配料还是包装材料问题

 

肠衣大体上可分为天然肠衣和人造肠衣(合成肠衣)两种。天然肠衣是由猪、牛、羊的肠以及膀胱除去粘膜后腌制或干制而成的肠衣,透气性好,可直接食用。人造肠衣分为透气性肠衣和非透气性肠衣。透气性肠衣又可分为可食性的和非可食性的肠衣两种。可食性肠衣是以动物的皮等作为原料,其性质和天然肠衣相近似,我们称之为胶原蛋白肠衣,其特点是有透气性且可食用。非可食性肠衣主要包括纤维素系列肠衣和玻璃纸,纤维素系列肠衣又可分为纤维素肠衣和纤维状肠衣,这一类肠衣的特点是有透气性但不可食用;目前还有一种非可食性肠衣是用塑料制成,这种肠衣也具有透气性,可烟熏,故取名叫可烟熏塑料肠衣。非透气性肠衣主要是塑料肠衣,根据材料的不同可分为聚偏二氯乙烯(PVDC)肠衣和尼龙肠衣等,根据形状不同又可分为片状肠衣和筒状肠衣,这类肠衣品种规格较多,可以印刷,使用方便,光洁美观,适合于蒸煮类产品。

 

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工肠衣生产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质检食监函〔2010〕62号)中明确“天然肠衣可按食品原料进行监管。合成肠衣一般应按食品接触材料进行监管。如果合成肠衣可以食用,则应按新资源食品进行监管”。据此,可食用肠衣可以认为是食品配料,非食用肠衣应认定为食品包装材料。

 

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胶原蛋白肠衣生产许可有关问题的复函(食药监办食监一函[2014]1号)规定“胶原蛋白肠衣属于食品复合配料”。应按照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食品配料胶原蛋白肠衣标示问题的复函(卫办监督函〔2013〕285号) “胶原蛋白肠衣属于食品复合配料,已有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根据《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4.1.3.1.3的规定,对胶原蛋白肠衣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25%的肉制品,其标签上可不标示胶原蛋白肠衣的原始配料”的规定标注。

 
最新动态

 

2019版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会议讨论稿) 

第六章 可食用动物肠衣生产许可审查要求
第一节 许可范围
第三十六条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的可食用动物肠衣,是指以牲畜的皮、肠、胃等副产品为原料,经过特殊加工制成的可食用肉制品包装用肠衣。可食用动物肠衣生产许可类别编号0406,包括:包括天然肠衣和胶原蛋白肠衣。
第三十七条 天然肠衣是指以采用健康牲畜的食道、胃、小肠、大肠和膀胱等器官,经过特殊加工,对保留的组织进行盐渍或干制的动物组织,用于灌制香肠的衣膜。包括盐渍肠衣和干制肠衣。
第三十八条 胶原蛋白肠衣是指以猪、牛真皮层的胶原蛋白纤维为原料,在碱液中挤压成型制成的管状肠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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