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2日,国务院食安委、市场监管总局分别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食安委发〔2022〕7 号)(以下简称《意见》)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以下简称《规定》),分别对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作出新规定。
2022年9月27日,全国食安办主任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国务院食安办主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局长罗文出席并讲话。会议要求各省食安办向省委、省政府汇报此项工作,与各设区市党委、政府主动沟通,并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制定实施方案,抓好新规定的落实。
1.食品安全“两个责任”:
按照国务院食安委部署,各级食安办正积极落实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两个责任”,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
2.食品安全包保责任制度:
安全包保责任制,是20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广泛推行的一种责任制度。简单地讲:就是将你所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由你自己全部承包下来,而且制定出保证完成的具体保证措施和经济奖罚考核办法;经过组织审查批准后执行。如果没有完成包保责任,就要按规定接受考核处罚;如果全面完成包保责任,也按规定兑现奖励。运用此种方法来促进安全生产管理的不断提高,对工作不胜任者,除考核处罚外还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停产学习、降职、调离、撤职等相应处理。如果你想要全面了解详细情况,你可查找当时的搞得好的典型“首钢的安全承包制”的具体内容。
食品安全包保责任制度,即:
(1)实行责任清单制(要求市、县、乡、村四级党政领导干部与对应的企业建立分层分级、层级对应的包保责任清单制度);
(2)实行任务清单制(包保的党政领导干部要督促企业做好“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抓好常态化防控、强化应急处置、加强宣传和培训”四方面的工作);
(3)实行督查清单制(要求省市县乡建立督查组对包保干部落实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情况进行督查);
(4)建立责任与任务承诺书制度(规定包保干部要同本级党委和政府(食安委)、村支部(村委会)主要负责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明确包保主体,承诺履职尽责,确保完成任务)。
具体内容:2022年9月22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意见要求各地食品安全委员会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意见明确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深化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进一步完善地方党委和政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确保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责。
意见共分五个部分:
建立健全分层分级、层级对应的包保责任清单制度。分层是指包保干部按市、县、乡、村分为四层;分级是指按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2017)》,结合地方实际,将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划分为A、B、C、D级。层级对应是指市(州)领导干部包保A级主体,县(市、区)领导干部包保B级主体,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包保C级主体,村(社区)干部包保D级主体。包保干部须按照对应层级压紧压实食品安全责任。
(一)市(州、盟)领导干部包保A级主体。A级主体原则上包括:特殊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企业,大型食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餐饮企业,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用餐人数30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用餐人数500人以上的幼儿园食堂等。
(二)县(市、区)领导干部包保B级主体。B级主体原则上包括:中小型食品生产企业,中型食品销售企业、餐饮企业,用餐人数500人以上3000人以下的学校食堂,用餐人数300人以上500 人以下的幼儿园食堂等。
(三)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包保C级主体。C级主体原则上包括:微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小型食品销售企业、餐饮企业,用餐人数2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学校食堂,用餐人数 100人以上300人以下的幼儿园食堂等。
(四)村(组、社区)干部包保D级主体。D级主体原则上包括:微型食品销售企业、餐饮企业,用餐人数200人以下的学校食堂,用餐人数100人以下的幼儿园食堂,以及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
建立健全“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抓好常态化防控、强化应急处置、加强宣传和培训”的任务清单制度。各级包保干部须照单履职、挂图作战,每季度对包保主体至少开展1次督导,重要节假日、重点时段应增加频次。当包保主体的风险等级升高或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时,包保干部要靠前办公、现场督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风险防控和应对处置工作。
建立健全省、市、县、乡四级督查清单制度;省、市、县、乡要相应建立督查组。各级督查组要对包保干部落实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的情况,尤其是对是否履职尽责、是否完成任务进行督查。根据督查结果,对工作不得力、责任不落实的进行警示约谈、限期整改并视情通报。
包保干部须同本级党委或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村党支部(村委会)主要负责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明确包保主体,履职尽责,完成任务。
两个台账:即包保经营主体台账和包保干部台账,保证精准完整。
包保主体范围:(1)包保干部包括:市、县、乡三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村(社区)干部,包括村(居)“两委”成员、社区工作者、网格员以及承担村级事务管理的其他人员。市、县两级可委托本级食药安委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包保。(2)包保对象包括省内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划分为A、B、C、D四级。可根据地方实际将部分行业、企业提级包保。
包保对应关系:(1)市级统筹制定本市包保方案,报本级食药安委同意后实施;(2)根据“分层分级、层级对应、形式多样、分工合理”的原则确定包保对应关系;(3)市级——A级,县级——B级,乡级——C级,村级——D级;(4)科学确定包保比例,确保每个主体都有包保干部,防止任务畸轻畸重;(5)可采取分片包保、网格化包保、组团包保等形式。
三清单:即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督查清单。(详见《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
《市、县、乡三级食药安办的包保责任清单》,报同级食药安委审定;《村级包保责任清单》,报乡级食药安委审定。省市县乡建立督查组对包保干部落实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情况进行督查。
一承诺:实施签订承诺书制度。各级包保干部与本级食药安委主要负责人、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通过数字化履责场景在线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
两员制度:深入贯彻《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全面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含自然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以下简称“两员”)制度要求,全面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不断提升企业风险防控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