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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不知】|中国预制菜生产须持“身份证”!
2023-02-15 20:14:30 点击量:
究竟有哪些要求?如何能让老百姓关注的“舌尖安全”落到预制菜的生产端?跟着小编一起重温节目的 “关键词”↓ 对于预制菜,目前我国没有统一的强制性食品安全标准,因此也没有统一的界定。 《上海市预制菜生产许可审查方案》参考了相关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将预制菜定义为以一种或多种食用农产品及其制品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调味料或食品添加剂等配料,经调制等预处理、熟制或不熟制、包装等工艺制成的,方便消费者或食品生产经营者烹饪或即食的预包装菜肴,重点强调了预制菜生产的工业化和标准化,以及预制菜生产预包装的要求。 通俗来讲,就是用来烹饪或即食的调制预包装菜肴,无论是生制的、半熟制的、熟制的,企业按照其执行标准,采用工业化生产的,都可以纳入方案规定的预制菜范围。 预制菜包括8大类23小类。这些产品主要是按照食品生产工艺和原料来分类,比如速冻食品、罐头食品主要从生产工艺来分类的,肉制品、水产制品、蛋制品、豆制品主要从原料来分类的。还有从食用便捷性来分类的,比如方便食品。 每个大类再根据具体产品共分成23个小类,小类主要是按照生产工艺来进行分类,比如:肉制品里就有预制调理肉制品、发酵肉制品、热加工肉制品等,水产制品里面就有腌渍水产品、鱼糜制品、熟制水产品等。 非即食冷藏预制菜主要指符合刚才提到的预制菜定义的前提下,在分类中属于非即食的、冷藏类的产品。该类产品主要指由多种不同原料进行混合,未完全熟制的冷藏菜肴。 比如:非即食冷藏木耳烤麸,木耳是食用菌制品,烤麸是面筋制品,两者混合在一起,既不完全是食用菌制品,又不是完全是面筋制品,这类产品过去不纳入许可,食品生产企业也不能生产,除非企业把以上产品熟制后做成即食产品,或罐头食品,或调理后做成速冻食品。 非即食冷藏预制菜类别归在其他食品里,原来已经纳入发证范围的、有明确许可审查标准的冷藏预制菜,比如冷藏预制调理肉,已在国家分类目录中,也有相应的审查细则,所以冷藏预制调理肉就要归到分类目录的肉制品中,不打乱已有分类目录的原则。 在选购预制菜时,总的原则是选择正规渠道选择正规品牌。 首先,查看完整生产企业信息,看清楚选购的菜品种类:属于肉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等,也有一些组合包装里包含各种种类。 其次,看配料表。有一些包装上图片宣传的很诱人,我们不能只看图片的介绍,可以通过看配料表中主要用料判断是否存在图文不符情况,是否含有致敏物质过敏源信息(虾、蛋、鱼等)。 再者,关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查看产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尤其油脂含量高的食品需特别注意新鲜度。在收到预制菜品时,消费者应当及时查看产品情况,看看菜品种类和重量是否和宣传一致、菜品质量有无问题,如果发现如出现胀气、漏袋等影响食品质量问题应当及时采取拍照、录制视频等方式留存证据,以便和经销商、生产商协商,也可拨打投诉举报热线。 另外,虽然预制菜主打方便、快捷,注重营养的市民也可以在购买前看一下营养成分表,蛋白质含量在12g/100g以上属于高蛋白产品、脂肪含量在3g/100g以下属于低脂肪产品。 首先,我们要分清是生制品(未经加热成熟)还是熟制品(经加热成熟),再分清是即食还是非即食的。只有即食的产品可以开袋直接享用,其他都应该经过烹饪加工后食用。值得注意的是熟制品≠即食,生制品≠非即食。 其次,不同的预制菜产品会有不同的烹调加工方式。比如,有的需要蒸制10-15分钟、有的需要在热锅中加入少许油后翻炒。 最后,按照正确的贮存条件贮存。一般分为(冷冻、冷藏、常温)冷冻的贮存温度应低于-18℃;冷藏贮存温度应在0℃~4℃;常温的应避免在高温环境下贮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