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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贵收藏】中国可食用花卉【清单】!
2024-05-09 13:33:09 点击量:
中国可食用花卉是食品饮料以及餐饮中的较特别的一类原料,现整理常见的可食用花卉及其法标依据的清单,以供参考。请注意: 文末有对所引用依据的展开说明。 各类依据制定有相关的应用条件,涉及的可食用部位也可能有差异。 因水平有限,对花卉定义、花卉归类等可能认识偏差。 清单不涉及地方标准以及终止审查的新资源食品,可能还有其他疏漏。 花卉名称 依据 菊花 NY/T 1056-2015 农业部第2034号(2013) 药食同源 卫法监发 [2002]51号 玫瑰花 NY/T 1056-2015 农业部第2034号(2013) 金银花 NY/T 1056-2015 药食同源 卫法监发[2002]51号 茉莉花 NY/T 1056-2015 农业部第2034号(2013) 金雀花 NY/T 1056-2015 农业部第2034号(2013) 线叶金雀花 新食品原料 卫生计生委2014年第12号 代代花 NY/T 1056-2015 药食同源 卫法监发[2002]51号 槐花 NY/T 1056-2015 药食同源 卫法监发[2002]51号 栀子花 农业部第2034号(2013) 桂花 农业部第2034号(2013) 梨花 农业部第2034号(2013) 桃花 农业部第2034号(2013) 白兰花 农业部第2034号(2013) 荷花 农业部第2034号(2013) 山茶花 农业部第2034号(2013) 茶树花 新资源食品 卫生部2013年第1号公告 金花茶 新资源食品 卫生部2010年第9号公告 百合花 农业部第2034号(2013) 丁香花 农业部第2034号(2013) 芙蓉 农业部第2034号(2013) 月季 农业部第2034号(2013) 海棠 农业部第2034号(2013) 玉兰花 农业部第2034号(2013) 霸王花 农业部第2034号(2013) 大丽花 农业部第2034号(2013) 关山樱花 新食品原料 卫健委2022年 第1号公告 枇杷花 新食品原料 卫健委2019年 第2号公告 杜仲雄花 新食品原料 卫生计生委2014年第6号 丹凤牡丹花 新食品原料 卫生计生委2013年第10号 白扁豆花 药食同源 卫法监发[2002]51号 鸡蛋花 凉茶饮料原料 卫生部2010年第3号 NY/T 1056-2015 为农业行业标准《绿色食品:食用花卉》 标准食用花卉定义: 种植栽培,经过挑选或预冷、冷冻和包装的新鲜食用花卉产品。(包括药食同源产品和新资源食品) 2013年12月25日 农业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农业部第2034号公告,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决定对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产品目录进行调整,将稻谷等567个食用农产品列入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产品目录。 在上文中,凡依据为农业部第2034号(2013),在公告目录中,都强调了“可食” 卫法监发[2002]51号《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附件: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 国家卫生计生委2014年6月26日发布《关于批准线叶金雀花为新食品原料的公告》,可食用部位:叶子和细茎 卫生部2013年1月4日发布《卫生部关于批准茶树花等7种新资源食品的公告》 关于批准金花茶、显脉旋覆花(小黑药)等5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10年 第9号) 关于关山樱花等32种“三新食品”的公告 关山樱花说明:婴幼儿、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人群不宜食用,标签及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 关于弯曲乳杆菌等24种“三新食品”的公告 枇杷花说明:生产工艺为枇杷花经去梗、清洗、烘干等工艺制成的干品,推荐食用量为≤8克/天。鉴于枇杷花在婴幼儿、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人群中的食用安全性资料不足,从风险预防原则考虑,上述人群不宜食用,标签及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批准裸藻等8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 卫生部关于批准DHA藻油、棉籽低聚糖等7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及其他相关规定的公告 来自:食品580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