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殊膳食】食品到底是什么?
2022-11-24 17:49:33 点击量:
为满足特殊的身体或生理状况和(或)疾病、紊乱等状态下的特定 膳食需求而专门加工或配方的食品(包括婴儿食品)。这类食品的营养素和(或)其他营养成分的含量与可类比的普通食品有显著不同。
特殊适应性食品。是针对特殊人群的定向性营养食品。该类食品应在外包装上明确标示其有别于普通食品的特殊使用人群、针对性的 特殊配方、特殊的生理和营养成分及明确的含量。
特殊人群饮食调控的科学本质是: 控制常规饮食,补充特殊膳食, 强化针对营养,减少代谢负担,促进身体健康。特膳食品根据特殊人群特殊的生理和病理状态, 针对性地确定其生理及营养需要, 即在整体综合性调节的基础上,进行有针对性的对抗性调节(保留、强化、 添加或弱化某些生理与营养成分),以极低的热量提供其有针对性、 定量性和多样性的完整的食品价值。
正常生理状况下具有特殊营养需求的人群 ——婴幼儿、孕妇、乳母、老年人病理状况下具有特殊营养需求的人群 ——各种疾病患者,如心脑血管疾病、高血压、糖尿病强调:当特膳食品选择的营养素种类及用量达到具有调节特定生 理功能的程度时,在改善营养状况的同时, 也具有特定保健功能。 例如食源性短肽是高效的小分子蛋白质, 易吸收,利用率高,具有很高的营养价值;一些短肽也具有明显的生理功能,如增强免疫力、抗疲劳、辅助降血糖、辅助降血脂、辅助降血压等。即使在这种情况下,特膳食品也不得声称保健功能。
糖、膳食纤维、维生素、矿物质、短肽 …… 营养成分的定义、标示和数值的核准、判断应执行《营养标签标示范围》的规定。
“低能量”、“低脂肪”、“低胆固醇”、“无糖”、“低钠” 营养素与基准食物或者参考数值相比:“减少了”、“增加了”、“少于”(低于)、“多于”(大于、高于)等等。
有含量比较的,在含量比较声称中必须用倍数或质量百分数标示 所声称的差异,增加或减少的实际含量应当在≥ 25%以上(当声称了某种营养素的生理作用,这种营养素在产品中的含量必须高于可类比的普通食品的 25%以上)。
对某种疾病有预防、缓解、治疗或治愈作用。 “返老还童”、 “延年益寿”、“白发变黑”、“齿落更生”、“抗 癌治癌”、或其他类似的用语。
在食品名称前后,冠以药物名称或以药物图形、名称(不包括药食两用的物质)暗示疗效、保健功能。
不得声称或暗示有治愈、治疗或防止疾病的作用;也不得声称所 示产品本身具有某种营养素的功能。
特膳食品:以满足特定人群或某些病人的生理、营养需要为目的
保健食品:不能直接用于减轻疾病的症状,以调节特定人群的机体功能为目的
特膳食品:是为特定人群提供特殊营养的,大多无法从日常的普通膳食中摄取
保健食品:向人们提供的是能调节特定人群体机能的特定生理成分
特膳食品:针对有特定人群的生理或营养需求, 通常为婴儿、孕妇、乳母、老年人、某些疾病患者(已患病)
保健食品:针对特定人群需要进行相应生理功能调节的人群(减少或降低疾病风险)
保健食品:不以提供营养成分为主要目的,更不能提供特殊营养
特膳食品:具有丰富及特殊指性的生理成分,功能是综合性的
保健食品:具有明确的指向性的生理功能价值,但功能单一
特膳食品:具有高水准以及安全的生理利用价值, 即代谢负担低,生物指标很严格,没有毒副作用
普通食品:有一定程度的代谢负担,生物指标较宽松,一般没有毒副作用
保健食品:代谢负担相对最高,有的有一定毒副作用,生物指标 则很严格
特膳食品:以选择高效的营养素为配方原则,工艺上可采用超微滤技术、微生态技术以及生物发酵及酶解技术
保健食品:以选择高效的功能成分为配方原则,多采用先进工艺
特膳食品:不能声称预防、治疗作用,不能声称保健功能,可以声称特征性营养素的作用
普通食品:不能声称预防、治疗作用,不能声称保健功能
保健食品:不能声称预防、治疗作用,必须声称保健功能,可以声称营养素补充剂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