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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知识】型式检验、委托检验和出厂检验的报告区分!

2024-09-12 18:45:34  点击量:

一、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报告是型式检验机构出具的型式检验结果的判定文件。形式检验是为了证明产品质量符合产品标准的全部要求而对产品进行的检验,是工程许多种类类型认证的基础。
1.1取样机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第三方检验机构到企业成品库里随机抽样,并对该批次产品进行封存,等待结果出来。
1.2取样地点:从制造单位的最终产品中随机抽取。
1.3检验项目:对产品符合相应标准的程度进行全面检验,属于全项目检验。
1.4检验结果:检验结果对批次负责。
1.5适用范围:
1.5.1新产品或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1.5.2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标准指标时;
1.5.3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1.5.4正常生产,按周期进行型式检验;
1.5.5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形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1.5.6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形式检验要求时;
1.5.7用户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二、委托检验
委托检验是指企业为了对生产、销售的产品质量监督和判定,委托具有法定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1.1取样机构:委托人送检。
1.2检验项目:针对委托人制定检验检测项目进行检验。
1.3检验结果:检验结果仅对来样负责。
1.4适用范围:委托检验通产发生在需要验证产品质量,符合法律法规、确保客户要求、具备专业技术要求或确保检验中立性的情况下。
 
三、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报告是指制造商在产品完成生产并准备出厂销售前,对产品进行全面检验和测试的过程和结果的正式记录文件。
1.1取样机构:生产厂家。
1.2检验项目:厂家自己对产品部分技术指标进行检验。
1.3检验结果:结果仅对本批次产品负责,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1.4适用范围:每批产品出厂前都应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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