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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哈哈与达能之争引发的思考
2007-05-29 11:11:11 点击量:
日前,由于娃哈哈与达能签署的相关合同存在“圈套”,致使法国达能公司以此为由,欲强行用40亿元人民币的低价并购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达56亿元、2006年利润达10.4亿元的其他非合资公司51%的股权。
娃哈哈作为国内知名民族品牌,目前与达能之间的矛盾已成为行业内外关注的焦点。娃哈哈与达能的“联姻”究竟还能走多久,如何走?业内专家给出了不同的建议和预测结果。
纵观目前食品行业白热化的市场竞争格局,我们不难看出,达能作为国际上著名的食品饮料企业,在中国凭借其资本优势已占据了行业的重要位置,即通过所谓的“打不赢就买”的战略方针,来逐渐扩大在中国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赢得高额利润。
那么娃哈哈究竟能否在达能这场合资并购战中如愿以偿,能获得多大程度的胜利,金必德品牌营销集团认为主要取决于以下几种力量的均衡:政府的导向、社会舆论、法律专家的判断、娃哈哈人的支持程度、达能的让步程度等多方面的因素。我们认为娃哈哈和达能的最终结果可大致分成两类:非合资公司遭受达能的强行并购;非合资公司仍保持现状,归属娃哈哈集团所有。对娃哈哈来讲,如何才能达成后面一种情况,有必要对双方博弈的因素进行分析。
一、双方博弈因素分析
1.娃哈哈有利因素分析
(1)政府的导向作用
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增强以及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我国政府采取一定政策措施来支持娃哈哈的可能性较大,并且从十多家娃哈哈外地子公司所在地的地方政府声明,也可以看出我国政府的导向。
(2)社会舆论的压力
目前,从国内的舆论方面看,呈现明显的一边倒现象,并引起了广泛关注。基于对民族品牌的热爱,90%以上的网民,一边倒的支持娃哈哈。由此可见,社会舆论的压力可能会迫使达能让步。
(3)“娃哈哈人”的支持
从公司内部来看,宗庆后完全掌控了局势。既有员工支持,又有销售队伍的鼎力协助。从娃哈哈员工、销售队伍、经销商等发表的联合声明中可以看出,宗庆后的控制力非同一般,一呼百应,在娃哈哈享有很高的威望。
(4)达能的让步程度
纵观达能在中国市场的进程可以看出,达能对于宗庆后创办非合资公司长期持默许的态度实际上是一种战略性选择。至于达能集团亚太地区总裁范易谋所声称的“没有注意到”也确实有些牵强。
达能之所以最终没有这么做,金必德分析主要是因为由娃哈哈实际掌控的合资公司为达能创造了巨额利润。按照此番分析逻辑以及达能集团在乐百氏并购案中的教训,我们推测,达能集团并不想和娃哈哈面斥法庭而对薄公堂。
2.达能有利因素分析
(1)法国政府的支持
过去,法国政府在百事可乐有意并购达能的事件中,持明确的反对立场,如今达能想兼并中国食品饮料业最大的民族品牌,法国政府估计也难以给予支持。但达能作为法国的骄傲,也不排除法国政府对中国政府施加政治上的压力。
据此,可以推测法国政府支持达能的可能性不大,即使支持,态度也不会很强硬。
(2)法律专家的判断
法律专家的判断主要是针对娃哈哈与达能十年前签订的合同,这也是达能的杀手锏,在这一点上达能可谓牢牢抓住不放,这也是宗庆后的最大软肋。怎样合理的解释、处理好合同问题应该是娃哈哈值得深思的地方!
3.双方博弈分析
在娃哈哈与达能事件解决过程中,双方必然会利用各自的优势,减少不利因素对自己造成的影响。通过以上对双方有利因素的分析,大致可以看出,对娃哈哈的支持因素要更多些,但最终娃哈哈的命运如何与各方的支持力度也有很大关系。
我们分析,社会舆论与员工的支持表明的是娃哈哈在情理上占据优势,而中国政府的支持实质上主要是因为娃哈哈是民族品牌,另外,社会舆论以及员工的支持也能引导政府采取一定的引导措施,而达能主要是在法理上占据优势,这实际上是一场情理与法理的对抗。
娃哈哈要想在这场对抗中获取胜利,要想在情理上战胜法理,最佳的解决办法不是走上法庭,而是通过双方谈判的方式,最终使得达能在社会各方的舆论威胁下妥协。
二、解决的思路
通过上述对娃哈哈与达能事件涉及的各方力量的均衡分析,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双方的利弊所在。最后的结果很难预料,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一事件的最终结果将是以后外资并购案一个强有利的风向标!
如何顺利的解决问题,以最小的成本获取最大胜利,在这里金必德营销集团特建议娃哈哈当前应当客观理性地分析问题,承认契约的存在,寻找双方的共识,积极寻求和平的方式来解决问题。譬如:非合资公司可以尝试向合资公司购买商标使用权,通过支付品牌使用费等方式化解矛盾,或者可以尝试购买合资公司的股份,争取话语权,将自己的行为合法化,实现双赢。
三、建议的措施
为了更好的解决问题,金必德营销集团建议可采取如下措施:一、娃哈哈应积极与政府有关当局进行沟通,寻求政府、法律方面强有力的支持和保护。聘请资深法律、会计人员,咨询相关应对措施,减少自己在法理上的劣势。二、要充分利用社会舆论,打好民族牌,增强自己在情理上的优势,获取舆论的支持,以期让达能让步,和平解决问题。三、要做好娃哈哈内部员工包括经销商的思想工作,上下齐心解决问题,避免达能从中钻空子。四、在做好以上措施的同时,积极与达能寻求对双方均有利的解决办法,因为我们知道,达能想要的是分红权,而非管理权和经营权,况且,即使达能最后获胜了,也不一定能像现在一样获得娃哈哈高额的资金回报。所以,和平解决争端应是双方共同利益趋使的结果。
四、纷争背后的启示
全球化造就了品牌经济时代。一个成功品牌往往是任何有形资产所不能比拟的。但最近几年来,频繁的外资收购案引起了业界的广泛关注,对于食品企业理应采取措施防范于未然。
在这里,金必德营销集团建议我国民族企业:一是我国企业的投资者应该重视无形资产特别是无形资产中的知识产权,更重要的是在合资合作中占控股或者是大股东的地位,更不能为了眼前的利益而对合同的条款不进行认真的分析,导致在发展的过程中产生权益纠纷而牺牲了长远利益,更不能为了吸引外资而放弃自己的品牌。
二是民族企业在与外资合作过程中,应当仔细分析合作条件,充分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特别是要重视国际合作中法律条款的重要性,加大对合同立法的重视程度,要用法律手段来捍卫企业的合法权益和话语权,顺应社会法制化的发展趋势。
三是企业家在合资时,一定要充分的考虑到外来资本对企业品牌的控制力,因此,通过娃哈哈与达能的股权纠纷,一定要未雨绸缪,看到资本在企业中的力量和话语权。所以企业家既要吸引外资合作,又要保持自己的相对独立性。可以采取双品牌战略,在用一个品牌与外资合作的同时,可以同时培育另外一个自己完全可以控制的品牌,形成既合作又独立的发展格局。在资本与品牌的博弈中,成为赢家。
四是我们应该从娃哈哈这一事件中吸取教训,学习外资企业开拓市场的长远、整体战略,学习外资保护知识产权的技巧,并防范外资企业通过用资本的手段来控制民族品牌,从而逐步达到弱化民主品牌,而取而代之渐进式的垄断整个行业。
同样,品牌不仅是企业的立身之本,也是衡量一个国家经济实力的重要标志,政府也应加大对自主品牌的扶持和保护,加快出台相关法律政策,为民族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沈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