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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标准】│ GB 19644-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和调制乳粉》

2024-08-27 17:55:02  点击量:

2024年2月,国家卫健委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联合发布了

GB 19644-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和

调制乳粉》(下称新标准)

新标准将代替

GB 19644-2010(下称旧标准)

2025年2月8日正式实施

 

新标准相较旧标准,在术语定义、感官要求、技术要求及产品标识等多个方面进行修订和完善,可更科学、严谨地保障乳粉和调制乳粉的产品质量安全。

 

 

ONE|修改标准名称

 

 

 

标准名称由《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修订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和调制乳粉》,扩大了标准适用范围

 

 

 

 

 

TWO|修改术语定义

 

 

 

新标准扩大乳源范围并限定了品种使用要求。

 

新标准中将“生牛(羊)乳”被改为“生乳”,将奶畜的种类从牛、羊扩展到包括牦牛、骆驼、驴、马等特色奶畜,扩大了标准管控范围。

同时为防止掺假行为,标准定义用“单一品种的”来限定乳粉、调制乳粉的主要来源,并强调调制乳粉的其他原料也不能含有其他品种的全乳、脱脂及部分脱脂乳,要求来自主要原料的乳固体含量不低于70%

 

 

 

THREE|修改技术要求

 

 

感官要求

新标准修改了乳粉色泽要求及感官检验方法。乳粉色泽要求:呈均匀一致的乳白色或乳黄色,新增“乳白色”描述;修改了感官检验方法试样容器及检验条件。

 

理化指标

新标准更新了脂肪、复原乳酸度检验方法;修改了蛋白质、脂肪及水分的单位;新增各类奶畜产品蛋白质、脂肪及复原乳酸度限量要求。

 

微生物限量

新标准保留菌落总数及大肠菌群指标,限量数值不变,仅改为以科学计数法表述;菌落总数项目新增备注要求:如添加活菌,产品中活菌数应≥106CFU/g。

新标准中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等致病菌的限量要求修改为:致病菌限量应符合GB 29921的规定。

GB 29921-2021中对乳制品致病菌限量要求为:

 

 

 

 

FOUR|新增标识要求

 

 

为明确乳粉真实属性,增加乳粉标识要求。

产品应标明“乳粉”或“调制乳粉”。

牛乳粉可标识为“乳粉”或“奶粉”。其他奶畜来源的乳粉应标识奶畜品种,如“羊乳粉”或“羊奶粉”。

调制牛乳粉可标识为“调制乳粉”或“调制奶粉”。其他奶畜为主要来源的调制乳粉应标识奶畜品种,如“调制羊乳粉”或“调制羊奶粉”。

 
 

奶畜来源为牛:可标识为牛乳粉、牛奶粉、乳粉、奶粉、调制乳粉、调制奶粉。

 

奶畜来源为骆驼:可标识为驼乳粉、驼奶粉、调制驼乳粉、调制驼奶粉。

 

 

 

 

 

FIVE|建议

 

 

 
 

新标准的发布提高了乳粉制品行业的准入门槛和生产规范要求,生产企业应对现有产品线进行合规,从原料、配方、工艺等方面进行改进升级,确保产品能够满足新标准的要求,同时还需及时更新产品包装及标签标识。

市场监管部门应全面了解新标准的要求,将特色奶畜品种乳粉产品纳入监管范围,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安全。

之前特色奶源乳粉产品由于缺少相应的质量标准,市场相对混乱,市面上存在部分产品其名称包含“骆驼奶”等字样,实际上主要成分却非驼乳粉。新标准实施后,特色奶畜品种乳粉产品的标识更加规范透明,消费者在选购此类乳粉产品时可通过产品标签标示、执行标准、配料表信息来更好地辨别乳粉品种和产品类型。

 

 

来自:SMQ食品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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