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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审评机构组织专家对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碳酸铵、6-甲基庚醛等9种食品用香料新品种和焦亚硫酸钠等2种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审查并通过。

2017-03-01 17:22:07  点击量:

一、四[3-(3,5-二叔丁基-4-羟基苯基)丙酸]季戊四醇酯

 
  (一)背景资料。四[3-(3,5-二叔丁基-4-羟基苯基)丙酸]季戊四醇酯是一种抗氧剂。在常温常压下为白色固体粉末,熔点115℃-118℃。该物质作为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已被列入《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9685-2008)中,允许用于塑料(聚乙烯等17种塑料)、橡胶、涂料和粘合剂中,本次申请将其使用范围扩大到聚丁烯-1(PB-1)塑料中。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和欧盟委员会批准该物质用于塑料类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日本卫生烯烃与苯乙烯塑料协会确认其可用作食品器具、包装容器生产用的添加剂。
 
  (二)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初级酚类抗氧化剂,在聚丁烯-1(PB-1)的热加工过程中保护聚合物基材,避免其热氧化降解。
 
  二、1,12-十二烷二酸与3,3’-二甲基-4,4’-二氨基二环己基甲烷的聚合物
 
  (一)背景资料。1,12-十二烷二酸与3,3’-二甲基-4,4’-二氨基二环己基甲烷的聚合物是一种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基础树脂,不溶于水。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批准其用于生产重复使用的食品接触用聚酰胺塑料。欧盟委员会批准该聚合物的所有单体用于生产食品接触用塑料。日本卫生烯烃与苯乙烯塑料协会认可其用于生产食品接触用塑料。
 
  (二)工艺必要性。该聚合物作为树脂用于聚酰胺塑料,其生产的材料和制品具有较高的透明度、较轻的密度以及较好的防开裂性和低温耐冲击性。
 

来源: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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