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食品质量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513389315
当前位置: 首页 > 产品标准 > 普通食品 >

详细内容

关于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碳酸铵、6-甲基庚醛等9种食品用香料新品种和焦亚硫酸钠等2种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的公告

2017-03-01 17:21:09  点击量: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审评机构组织专家对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碳酸铵、6-甲基庚醛等9种食品香料新品种和焦亚硫酸钠等2种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审查并通过。

 
  特此公告。
 
  附件: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7年2月6日

来源: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版权所有:中华食品质量网   中华食品质量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1-89253879    举报信箱:1579274032@qq.com     
本网站特聘北京市泰明律师事务所孔祥印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联系电话:13391606043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备案文号: 冀新网备132006002号   工业与信息化部批准文号冀ICP备11016644号-2   技术支持:【蓝点网络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河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