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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叶卫生标准

2014-08-20 17:42:42  点击量:

  来源: 时间:2004-11-24 11:10:26



 

【GB 9679—1988】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1988-08-10批准 1989-06-01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由茶树鲜叶加工而制成的绿茶、红茶、紧压茶、花茶等茶类。
    1 感官指标
    具有该茶类正常的商品外形及固有的色、香、味,不得混有异种植物叶,不含非茶类物质,无异味,无异臭,无霉变。
    2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见下表

项  目

指  标

铅(以Pb计),mg/kg    ≤

2(紧压茶:3)

铜(以Cu计),mg/kg    ≤

60

六六六,mg/kg          ≤

0.2(紧压茶:0.4)

滴滴涕,mg/kg          ≤

0.2

    3 检验方法
  按GB 5009.57《茶叶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执行。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卫生部防疫司提出。
  本标准由安徽省卫生防疫站、浙江省卫生防疫站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负责解释。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中华食品质量网证实,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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