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40度以下的低度浓香型白酒产品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粮谷为原料,经固态发酵、蒸馏、贮存、勾兑酿制而成的,具有以己酸乙酯 为主体的复合香气的蒸馏酒。
2 引用标准
GB 2751 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
GB 5009 食品卫生检验方法理化部分
GB 10344 饮料酒标签标准
GB 10345 白酒试验方法
GB 10346 白酒检验规则
3 技术要求
3.1 感官要求见表1。
表1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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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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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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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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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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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色、清亮透明、无悬浮物、无沉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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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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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浓郁的己酸乙酯为主体的复合香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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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较浓郁的己酸乙酯为主体的复合香气 |
具有己酸乙酯的香气,无异味 |
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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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甜爽净,香味谐调,余味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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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甜较爽净,香味谐调 |
入口醇正,后味较净 |
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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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本品突出的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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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本品明显的风格 |
具有本品固有的风格 |
3.2 理化要求见表2。
表2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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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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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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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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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精度,%(V/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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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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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酸(以乙酸计),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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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5~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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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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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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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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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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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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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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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酸乙酯 ,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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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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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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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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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形物,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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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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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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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酒精度允许公差为±1.0%(V/V)。
3.3 卫生指标见表3。
表3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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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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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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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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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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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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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醇油,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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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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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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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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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试验方法
感官要求,理化要求的检验按GB 10345执行。
卫生指标的检验按GB 5009执行。
5 检验规则
标签标志按GB 10346、GB 10344执行。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轻工业部食品发酵工业科学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由轻工业部食品发酵工业科学研究所、江苏省食品发酵工业研究所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木兰、石维忱、朱本瑜、康永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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