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食品质量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513389315
当前位置: 首页 > 产品标准 > 保健食品 >

详细内容

大豆制品中尿素酶活性测定方法

2014-08-21 14:30:35  点击量:

  来源:中国农业网 时间:2004-12-12 11:27:16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由大豆制得的产品和副产品中尿素酶活性的测定。本法可确认大豆制品的湿热处理程度。

  2 定义

  本标准所指尿素酶活性定义如下:

  在30±0.5℃和pH7的条件下,每分钟每克大豆制品分解尿素所释放的氨态氮的毫克数。

  3 原理

  将粉碎的大豆制品与中性尿素缓冲溶液混合,在30℃保持30min,尿素酶催化尿素水解产生氨的反应。用过量盐酸中和所产生的氨,再用氢氧化钠标准溶液回滴。

  4 仪器设备

  4.1 样品筛:孔径200μm;

  4.2 酸度计:精度0.02pH,附有磁力搅拌器和滴定装置;

  4.3 恒温水浴:可控温30±0.5℃;

  4.4 试管:直径18mm,长150mm,有磨口塞子;

  4.5 精密计时器;

  4.6 粉碎机:粉碎时应不生强热(例如球磨机)

  4.7 分析天平:感量0.1mg;

  4.8 移液管:10mL。

  5 试剂和溶液

  5.1 尿素(GB 696─77):分析纯;

  5.2 磷酸氢二钠(GB 1263─77):分析纯;

  5.3 磷酸二氢钾(GB 1274─77):分析纯;

  5.4 尿素缓冲溶液(pH6.9至7.0):4.45g磷酸氢二钠(5.2)和3.40g磷酸二氢钾(5.3)溶于水并稀释至1000mL,再将30g尿素(5.1)溶在此缓冲溶液中,可保存1个月。

  5.5 盐酸(GB 622─77):分析纯,c(HCl)=0.1mol/L溶液;

  5.6 氢氧化钠(GB 629—77):分析纯,c(NaOH)=0.1mol/L标准溶液,按GB 601标准溶液制备方法的规定配制。

  6 试样的制备

  用粉碎机(4.6)将10g试样粉碎,使之全部通过样品筛(4.1)。对特殊试样(水分或挥发物含量较高而无法粉碎的产品)应先在实验室温度下进行预干燥,再进行粉碎,当计算结果时应将干燥失重计算在内。

  7 测定步骤

  称取约0.2g已粉碎的试样,称准至0.1mg,转入试管(4.4)中(如活性很高只称0.05g试样),移入10mL尿素缓冲溶液(5.4),立即盖好试管并剧烈摇动,马上置于30 ±0.5℃恒温水浴(4.3)中,准确计时保持30min。即刻移入10mL盐酸溶液(5.5),迅速冷却到20℃。将试管内容物全部转入烧杯,用5mL水冲洗试管两次,立即用氢氧化钠标准溶液(5.3)滴定至pH4.70。

  另取试管作空白试验,移入10mL尿素缓冲液(5.4), 10mL盐酸溶液(5.5)。称取与上述试样量相当的试样,也称准至0.1mg,迅速加入此试管中。立即盖好试管并剧烈摇动。将试管置于30±0.5℃恒温水浴,同样准确保持30min,冷却至20℃,将试管内容物全部转入烧杯,用5mL水冲洗试管两次,并用氢氧化钠标 准溶液(5.3)滴定至pH4.70。

  8 测定结果的计算

  8.1 计算方法

  以每分钟每克大豆制品释放氮的毫克量表示的尿素酶活性U,按下式计算 : U=14×c(V0-V)/(30×m)

  式中:c── 氢氧化钠标准溶液浓度,mol/L;

  V0── 空白试验消耗氢氧化钠溶液体积,mL;

  V── 测定试样消耗氢氧化钠溶液的体积,mL;

  m── 试样质量,g。

  注:若试样经粉碎前的预干燥处理时,则 U=〔14×c(V0-V)/(30×m)〕×(1-S)

  式中:S──预干燥时试样失重的百分率。

  8.2 重复性

  同一分析人员用相同方法,同时或连续两次测定结果之差不超过平均值的10%,以其算术平均值报告结果。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中华食品质量网证实,仅供参考。

 

上一篇:全脂乳粉
版权所有:中华食品质量网   中华食品质量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1-89253879    举报信箱:1579274032@qq.com     
本网站特聘北京市泰明律师事务所孔祥印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联系电话:13391606043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备案文号: 冀新网备132006002号   工业与信息化部批准文号冀ICP备11016644号-2   技术支持:【蓝点网络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河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