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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食品经营许可证》12月1日正式启用
2015-12-04 10:19:29 点击量:
12月1日,我省发放第一批《食品经营许可证》。自今年12月1日起,我省食品经营许可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将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并在全省正式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
据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按“新申请发新证、老证继续有效”的原则,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不需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以下四种情形按规定开展许可审查,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新申请从事食品销售、餐饮服务活动的;现行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由于许可事项发生变化,需要变更许可事项的;现行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者自愿申请换证的;现行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申请延续食品经营许可的。
据了解,今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在全国范围推行食品经营许可制度改革,将食品流通许可和餐饮服务许可整合为食品经营许可,实现“两证合一”,这是食品经营监管制度创新的一项重大举措。“两证合一”打破了分段监管、分品种监管的旧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