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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着力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
2015-11-02 09:49:09 点击量:
为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职责,夯实基层监管基础,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近日,河北省制定了《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
该《意见》以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执法效能为核心,以构建社会共治体系为目标,力争用2年时间,在全省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形成“各级政府负总责,食品安全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基层监管网络完善、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实现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整体提升。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贝军告诉记者,该省划分的网格分为三级。一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县(市、区)政府,管理范围为县(市、区)政府所辖区域。县级食品安全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具体负责三级网格建设及日常监管的组织工作。县(市、区)政府负责在辖区内以乡镇(街道)为单元建立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乡镇(街道)设立派出机构或由乡镇(街道)设立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由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共同领导。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在各自辖区内以村(居)委会为单元建立三级网格,设立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责任主体为村(居)委会,接受县、乡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业务指导。
在一级网格中,县(市、区)政府要明确1名领导班子成员负责本辖区食品药品监管网格化建设工作,县级食品安全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网格化创建管理办公室,配备专人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各级监管网格的建立和运行。二级网格中,乡镇(街道)明确1名领导班子成员兼任食品安全办公室主任,配备3名以上专职人员担任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配置进入每个二级网格的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人员,原则上不少于2名(机构改革未到位地区,县级质监、工商部门要指派相应人员进入二级网格)。农业、畜牧、林业、商务、城管、公安等部门根据二级网格监管工作需要,将行政执法人员配置进入二级网格。各部门配置在各乡镇(街道)的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工作时,接受各乡镇(街道)政府统一指挥调度。三级网格中,乡镇(街道)明确1名包村(社区)干部,村(社区)确定1至2名村(社区)干部担任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
根据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级网格要注重发动社会力量共同维护食品药品安全,动员辖区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志愿者)进入相应网格,实现包村(社区)干部、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公安干警、食品药品安全协管人员、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和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志愿者) “六员联防”。各级网格单元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网格内所有食品药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使用单位(含市级管理、部门管理的单位),依法认真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省食品安全办公室、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组织人员,按照网格化工作目标要求,对各设区市网格化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结果作为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依据。各设区市政府要加大对各县(市、区)政府推进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的督导与考核,制定网格化监管考核细则,落实地方政府对辖区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的要求,强化网格单元责任主体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记者石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