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食品质量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513389315
当前位置: 首页 > 热点聚焦 >

详细内容

中矿联:抹黑矿泉水,净水器厂商可能是幕后黑手

2012-12-11 09:24:06  点击量:

    12月3日,成都有媒体报道称,经成都市二医院实验检测,桶装水开封3天后,菌落总数大量增加不合格。这让不少专家和市民都对此深存疑虑。12月5日,成都天地五牛水业有限公司在成都锦江宾馆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为还消费者一个真相,将起诉成都市二医院,要求公开道歉和说明整个事件的真相。

  桶装水涉及千家万户,出于一种对民生的关注,记者就此进行了追踪报道。

  控方律师3大质疑:

  国家规定:检测饮用水用普通营养琼脂作培养基,为什么医院却用血做培养基,人为拔高检测物细菌数量?

  为什么不按国家检测标准进行检测?

  市二医院有没有检测矿泉水的资质?

  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彭永臣:一个产品的质量检验是由国家的质量监督机构和得到其授权的组织来评判。一家医院没有这样的资质,如果是个人行为更不被法律所承认。

  国家对矿泉水的检测有着完整的体系和程序安排,指标是什么?数量应该是多少合适,是受到GB8537-2008这样的国家标准来衡量和判断,不是任由某个人自己的认识来解释。任何人的行为都必须在法律的规制下进行。我们所说的上述国家标准中就明确取消了细菌总数这一指标而增加了三个致病菌指标,以确保食品安全。我们怀疑医院根本不了解矿泉水的检测标准。

  生活饮用水的细菌总数检测方法是依GB5750-2006,采用普通营养琼脂作为培养基,而不是血培养基。用血培养基拔高了细菌数量,涉嫌人为操作。

  成都市二医院:拒绝回应

  昨日,记者就控方律师的三个质疑,想采访成都市二医院,但对方拒绝对此作出回应。

  怀疑本次事件幕后黑手是净水器

  中矿联天然矿泉水委员会秘书长廖雷:

  评价和判定矿泉水的质量应依据GB8537-2008产品标准号,该标准作为最新有效版本与当前国际最先进的矿泉水标准接轨,明确取消了细菌总数这一指标,并新增了三个致病菌指标,以更务实、更有针对性地确保矿泉水的安全。

  生活饮用水的细菌总数检测方式应该依据GB5750-2006标准,采用普通营养琼脂来作培养基,而不是医院所用的血培养基。

  医院没有食品饮料检测资质,也根本不知道矿泉水的国家检测标准。很难理解一家医院为何去检测食品饮料。种种迹象表明,抹黑矿泉水这个事件中医院也可能被利用了,幕后黑手很可能是个别净水器厂商。

  医院的检测方式错误,会加速细菌的生长

  国内权威细菌学专家吴清平:

  广东省微生物研究所吴清平所长认为,医院检测矿泉水的实验是错误的。因为将矿泉水标本放入血培养皿(血营养成分高,更利于细菌的培养)来实验检测,的确会加速细菌的生长。其次,血液自身就可能带有细菌,导致检测结果不准确。他认为最能反映真实情况的检验方式是按照国际模拟真实的过程来检测,其数据才是真实客观的。

  细菌也分好和坏矿泉水新国标

  取消了菌落总数的检测

  华西公共卫生学院教授:谭建三

  生活中细菌无处不在,我们随时随地都被大量的细菌包裹着,但并不是所有细菌对人体都有害。如酸奶中每毫升菌落总数可达10亿个,但由于是益生菌,所以相反它对人体还有诸多营养和好处。这也是为什么在矿泉水新国标里,特地取消了菌落总数的限定。这是因为细菌中只有致病菌才对人体产生危害。

  桶装矿泉水开封后,因空气的进入不可避免会产生一些细菌,但这些细菌不是致病菌,因此对人体产生不了什么影响。有些消费者笑称,从没听说过喝桶装水喝得拉肚子的说法,其实就是个很好的证明。

  矿泉水是当前最健康的饮水之一

  国家权威饮水专家李复兴:

  在当前,桶装矿泉水是最安全健康的家庭饮水模式之一。因为:

  ●它没有自来水的药物残留、重金属超标、消毒剂等污染问题;

  ●它没有使用净水器带来的致癌物砷超标和“二次污染”的风险;

  ●它深藏大地深处,杜绝了污染,而且富含多种天然矿物净化,十分利于人体吸收。

  正规厂家的桶装水都会通过最严格的卫生检测措施,然后才准上市销售。空气中细菌很多,但只有致病菌才对人体有危害。这就是为什么生活中细菌无处不在,人类却依然健康生活的原因。同时,这也是为什么我们的矿泉水新国标也只检致病菌,而不检菌落总数的原因之一。医院不清楚这个指标,而媒体也未作深入调查,所以造成了这些传言。


版权所有:中华食品质量网   中华食品质量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1-89253879    举报信箱:1579274032@qq.com     
本网站特聘北京市泰明律师事务所孔祥印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联系电话:13391606043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备案文号: 冀新网备132006002号   工业与信息化部批准文号冀ICP备11016644号-2   技术支持:【蓝点网络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河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