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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营业执照和驾驶执照的现实对比探索整治取缔无照经营途径
2007-11-02 08:47:10 点击量:
驾驶执照是公安部门颁发给公民取得驾驶资格上路行驶的合法凭证,而营业执照也是工商部门颁发给公民取得经营资格进行经营活动的合法凭证。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工商人不得不承认,人们对营业执照的认识远比对驾驶执照的认识肤浅得多,重视不够。营业执照的价值远没有充分地体现出来。
笔者在多年的工商工作和学习中发现:
一、在近两年,由于生活水平的提高,学习驾驶、办理驾驶执照成了一股风。人们在寒暄时经常问到:“你办驾照了没有?”。大家都知道要驾驶机动车就必须先到驾校交纳高额的培训费用进行培训,培训合格后再到交管部门办理驾驶执照,而且条件严格,却很少有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韦无证驾驶;可对于营业执照的办理却用不着参加什么培训,有很多人认为就是交钱办照(所收取的费用也就几十元钱),至于营业执照的作用和经营活动中所需的专业知识却一概不知。笔者所处的基层工商所,是偏远山区,经济落后,人们的法律意识淡薄,除了很少经营者能够主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其余大部分都得我们上门为其办理,甚至还有很多人干脆不办,等工商执法人员检查时才狡辩:“我刚刚开始经营,只是试营业!”或者以其家庭拮据、老弱病残等理由来搪塞,以达到不办营业执照的目的;
二、交管部门对于驾驶执照的年检要求也同样是相当严格、程序繁琐,其年检费用也不低,但他们足不出户就可以在其大厅内轻松完成,而且年检率达到了90%以上;可工商部门对于营业执照的年检、验照工作就不是那么轻松了,除了微乎其微的人主动上门提出年检验照申请、领取资料,其余往往都得工商部门的工作人员上门服务,尽管工商部门的服务如此周到却仍有相当一部分人提出不想参加年检验照(年检收费50元、验照不收费用),可见工商执法人员的工作量之大,工作之艰辛;
三、驾驶人员的驾驶执照几乎都是随身(车)携带,可那些办理了营业执照的经营业主能够主动“亮照”经营的人却寥寥无几。认为没有亮照经营不是违法行为,不会被处罚;认为营业执照只是进入市场的证件,有了执照挂不挂效果都是一样;认为办理营业执照和年度检验只是一个程序问题,工商有备案了,放在角落里都没有关系。所以,往往是工商干部送执照上门时还得带上锤子、钉子为其把营业执照悬挂于门市,否则就很难实现“亮照”经营的法定要求;
四、对于违规驾驶一但被发现,其驾驶人员大多能够主动接受处罚且诚惶诚恐。可对于营业执照方面的违规问题,其经营者的认识就比较肤浅了,认为那只是一个手续问题,马上补办就行了,是一件小事情,用不着上岗上线实施行政处罚。如果我们对其实施行政处罚,却反而认为我们工商部门是小题大作,不予理解,不予支持和配合。笔者有一次下乡检查时,发现有一位60多岁的老大爷在经营过期食品(有卫生许可证,没有营业执照),当我们问他怎么没有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和注意食品的生产保质期时,老大爷轻松的回答让我们执法人员哭笑不得:“我都60多岁了,还办什么营业执照哟,字都认不倒几个,不晓得过没过期啊,现在岁数大了,眼睛花了,请你们多多理解哟,现在生意不好做哟!”。
以上这些现象不得不引起我们工商执法人员深思:为什么我们的营业执照在老百姓眼中的认识这样肤浅?为什么不能像驾驶执照一样得到经营者和消费者的重视?《营业执照》的核发,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代表国家依法确认市场主体资格的行政许可行为,对营业执照的管理是工商部门依法对市场主体实施登记监管的重要途径和体现。但是,却有许多人对营业执照的作用缺乏了解,认为办不办营业执照无所谓、办了营业执照年检不年检无所谓。其实,营业执照和驾驶执照一样,人们都应该重视。它不仅是经营者进行经营的合法凭证,更是示意消费者,该商户是受到工商部门监督的,在此消费是受保护的。从这层意义上说,营业执照的价值只有得到消费者的认可,才能引起经营者的重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无照经营的问题。
因此,笔者认为产生以上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从经营者本身看,因经营行为是解决生计的行为,国家对从事经营的人员条件太过宽范(包括特种行业)。1、有些行业的市场准入标准(门槛)偏底,造成了一些本不具备资格的人也进入到一些特殊行业搞经营活动。不像驾驶行业,不仅对驾驶知识、驾驶法律、驾驶技能都有严格的标准和规定,而且对违规的处罚更是相当严厉的。但在工商部门,有时会有不识字的人、不懂食品法的人想进行食品经营活动而来办理营业执照(不知道其卫生许可证是怎么取得的,可我们按照规定又该为其办理营业执照,但无疑办了肯定会存在安全隐患)。就像前面所提到的那位60多岁的老大爷,我们能为他办理营业执照吗?如果办了,还谈什么食品安全;有时会有不懂安全知识的人想进行危险化学品的经营活动而来办理营业执照(也不清楚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怎么取得的,我们按照规定也该为其办理营业执照,但无疑办了更会存在安全隐患),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怎么受保护?2、大部分经营者本身文化水平低、对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认识理解力存在偏差。总认为,现在社会是讲和谐的,即使违一点小法,犯一点小错误,是可以谅解的,执法部门也只是对其教育为主,处罚为辅。更有甚者,是耍横和暴力抗法。这样的例子在全国范围内已是屡见不鲜了。笔者所处的基层工商所,管理有近300个特种行业的经营业主。在这些经营者中,高中以下文化水平的占90%左右,初中以下文化水平占70%,而大学文化水平的占不到10%。由于经营者的素质偏低,我们执法人员再怎么对他们进行宣传,他们也只是当耳边风。3、我们的有些行业投资少,造成了有的经营者即使不办理执照也有持无恐,大不了就是关门了事,经济上也不会受到什么大的损失。不像驾驶行业,一辆车就是几万、几十万,其处罚要严厉得多。
二、从执法者自身看, 我们执法人员的编制缺乏,对法律法规的宣传不到位。1、我们工商执法人员少,任务重,责任大。还是拿笔者所处的基层工商所来说,现有职工9人(执法人员仅5名,另有工勤人员4名),辖9个乡镇,人口近10万,所管理的个体工商户和企业近700户。大家可以想象,我们的工作任务之重。对于一些特种行业,如食品、危化行业,我们的责任又何其重大。2、对于营业执照的宣传引导还不是全面到位,没有完全让经营者和消费者了解营业执照的真正用途。应该尽量做到让每一个老百姓都对营业执照的价值清清楚楚,从而明明白白地消费。
三、从社会环境看,因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是解决生计的行为,故其违法行为颇受社会普遍谅解。1、广大消费者对营业执照的价值还没有充分认可。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是,营业执照的作用并没有引起消费者的重视。笔者也经常询问一些消费者,在他们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是否要先看或先问对方有无营业执照。令人失望的是,很少有人注意过这一问题。他们的回答几乎雷同:“查看执照是工商部门的事,我们只关心商品的价格和质量。”由此可见,如果不加强宣传,提高消费者对营业执照的认可度,经营者就不会萌生主动办理营业执照的意愿,无照经营之现实问题就难以得到有效根治。2、很多人认为,只有驾驶行业才涉及到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如果因为无证驾驶而出现了交通事故,后果是很严重的。而对于营业执照则有很多人认为那只是一个证明而已,又不涉及什么大的违法犯罪,又不影响别人,又没有造成社会危害,则办也可不办也可。甚至还有人认为这只是工商部门收费的一个途径,主要目的是为了收钱,只要交了钱就万事大吉了,至于像什么经营一点过期的、不合格的产品都是小事情等等。
四、从活动范围看,因其活动性质不同,活动范围的差异造成执法力度和震慑威力的差距。驾驶人员之所以执业前会主动办好驾照等一切所需证件,并在执业时随身携带证件,且在违法被查时会诚惶诚恐。 除了他们认为该种行为的确会造成严重后果甚至于产生生命危险外,还有一个更主要的原因就是他们的活动范围不局限于本地,且执法时间、地点都是不确定的,往往是行驶在路上时随时接受检查,这样,执法检查人员就不可能是本地的“熟人”,哪怕再有关系、再有身份想说情那是不可能、也不现实的。所以他们主动守法的意识就会很强。而作为市场主体的经营者,他们的经营活动范围很明确,核定的登记辖区内,几乎是一固定地点。由于我们执行的是属地管理原则,所以去检查他们的执法人员往往是熟得不能再熟的本地人了,就算经营者本人不熟悉,他们也会找出熟悉的、认为有身份、说话有份量的亲朋好友来“说情”。所以他们守法的主动性不仅不强,而且往往对自身的违法行为还有恃无恐,以致于我们在办案时常常要借口群众举报、上级委托等托词来推委办案中遭遇的“人情”的“说情”。由此看来,现实社会中的“人情网”对当前的执法有着极其严重的制约和阻碍作用。
五、从立法上看,对工商执法的保障性不力。1、我们现有的法律、法规对于营业执照方面违规的处罚虽然较有力度,但监管措施不全面。仅靠我们现有的数量有限的执法人员是很难做到时时处处地对成千上万的企业、个体户进行检查、监管的。不像交管部门对驾驶人员的监管,可以随时查看红绿灯的监控录象、随时查看某个驾驶人员的驾驶情况优劣、随时查看驾驶执照的年检情况、随时查看某个机动车的年检情况而且实行扣分制等。虽然现在我们已经有了全国联网的工商内网,但要真正对营业执照和其经营活动实行全方位的监管却还有一个漫长的过程;2、现有的法律法规对我们执法人员的要求越来越高(当然,这是好事,也是广大人民群众所期盼的),对我们的执法水平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有很多经营者和老百姓的法制意识和自身素质却没有跟上。这也给我们的公正执法、和谐执法增添了不小的难度;3、现行的对不“亮照经营”的处罚力度偏低,不能对该违法行为进行有效遏制。;4、现有的法律法规对于如何保护我们执法人员的工作权利的法制建设明显滞后。一个不容忽视的怪圈产生了:“事情做得越多,犯错误的几率就越大”。特别是对于一些故意刁难的无照经营者,明知违法还耍横,如果我们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其进行严格处罚的话,那么事态肯定扩大,用那些认识错误的人的话来说,叫影响恶劣,这对我们执法人员自身肯定是不利的,说不定因此还落得个“工作方法不对,工作方式欠妥”的罪状。这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和公开的秘密了,使我们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如屡薄冰。就在十七大前,中央6台播放了一部电影《警徽、警戒》。写的是一名几十年如一日的全国优秀警察最后竟然被开除警籍的真实故事。原因就是有一天,他在接到第9个“110”出警任务后,本着对工作负责、让老百姓放心的态度,在极度疲劳的情况下出警。由于不知道案件当事人家中后门的位置(在当事人家里冰箱的后面,非常隐蔽),而间接导致了一名18岁的少年被当事人殴打致死。因为这一件事情,一个全国优秀警察被开除了。尽管他在单位是何其的优秀,尽管他对工作对人民是何其尽职尽责,尽管事后,市级、省级领导为其说情,成千上万名老百姓联名为其请愿,他,还是被开除了。说实话,任何人遇到这件事,都极有可能和当事人是一样的处理方式。有人说只有怪他运气不好。那么我很想说,难道真的仅仅只是因为他的运气?我觉得这不是那个警察的悲哀!这件事情也不得不引起我们执法人员的深刻思考,更应该引起我们有关立法机构的高度重视!
因此,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切实提高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对营业执照的认识,从而更有利于我们执法人员的全身心、全方位监管:
一、严格市场准入机制、强化年检、验照的严肃性。在市场准入时,对于一些特殊行业,建议对其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进行强制培训(工商部门不负责培训,只对其培训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待取得相关知识和资格的认定后方可办理营业执照(当然,这与《行政许可法》的精神相悖,有点擅自设立行政许可的嫌疑,但笔者认为国家还是非常有设立该方面行政强制许可的必要);其次,应该加大对年检验照的宣传力度,加大对逾期年检验照的处罚力度;
二、工商部门的执法人员应该从多方面、多角度、多方式地对营业执照的价值和作用进行宣传,以让营业执照深入人心,让经营者和消费者都像重视驾驶执照一样来重视营业执照的存在。必要时借用党委政府的力量像人口普查一样进行大范围的宣传;
三、对经营业主实施信用金、保证金、担保金或者抵押制度。就是要先对每一位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作“有罪推断”。强制经营者以其个人财产对其经营的合法性作出保证、担保或者抵押,签定承诺书。如果没有违法,则在退出市场时退还信用金、保证金、担保金或者抵押物。可一但发现其有违法行为,则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没收其部分或者全部信用金、保证金、担保金或者抵押物。这样一来,相信违法经营行为能够得到有效遏制;
四、实行异地交叉市场巡查制。面对现实社会难以抗拒和突破的“人情网”,我认为实行一定时期的异地交叉巡查和处理是目前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借助异地交叉检查力量,坚决清理打击那些证照不齐、或者规范那些虽然证照齐全但不懂其专业知识的经营者,还老百姓一个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
五、对丢失营业执照且在规定期间不到工商部门申请补发的经营者,设立一定的惩罚措施;在面对众多的经营者时,一定要经常性地坚持并强调“亮照经营”,对于不遵守该规定的要坚决依法严处.因为我们什么时候工作懈怠了,它就趁机滋生,甚至泛滥;
六、消费者投诉须知里应该明确规定:购买无照商贩的商品不属于投诉范围,让更广大的消费者主动压迫非法经营的空间,以使无照经营成众矢之的,成“过街老鼠”;
七、应该在立法上对那些违法经营者“泼妇”式的、故意抗法的违法行为,制定一系列的管理、惩处措施,以达到和谐执法的目的,让更广泛的老百姓享受社会主义真正的和谐!对于恶意无照并抗拒执法的极端分子,应联合公安部门,追究其扰乱公共秩序罪的刑事责任;
八、像交管部门管理车牌号码一样管理营业执照。大家知道,交管部门对于机动车的车牌号码管理是比较严格的,而且社会上公认的竟然还有车牌号码好坏之分。而我们工商部门对于营业执照的号码管理却几乎是一片空白。交管部门强制每一个驾驶车主将车牌照固定于车身,从而可以根据一个车牌号码而了解驾驶人员的所有情况。因此,笔者建议上级有关部门改变营业执照号码的设置方式,像设置车牌号码一样来设置营业执照号码,从营业执照的号码上直接体现经营者的行业特点、风险等级、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程度(如果有违法经历,则马上在营业执照号码上予以备注,降低信用等级等方式),加强对执照号码的监督管理力度,加大公开程度,以达到让更多的人重视营业执照的价值的目的;
九、在立法上给执法人员的工作权利制定保障措施,以让那些对工作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少一份担心,多一份责任和勇气,多一点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多一点工作自主创新的意识,再不要出现“事情做得越多,犯错误的几率就越大”的怪现象了。
营业执照是一面镜子,体现着我们工商行政执法水平。要使营业执照真正在群众中深入人心,得靠法制的进一步健全,得靠我们每一位工商管理人员用严格的执法去规范,用不懈的宣传去引导,引导群众增强对营业执照的认识。而我们每个工商执法人员都应努力营造一个“消费者懂得看照消费,经营者尊重爱护营业执照”的氛围,让营业执照的作用真正深入经营者和消费者心中,才是根除无照经营这一痼疾的治本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