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限价争论白热化:一碗面条为何招来这么大动静
2007-07-13 10:47:59 点击量:
兰州牛肉面限价令争论白热化:
法律界人士质疑于法无据应取消
物价部门坚称有法律依据不会改变政策
新闻快读
兰州市物价局等5部门近日联合发布的牛肉面限价令,引起轩然大波。昨日(11日),面对“违反市场经济规律”、“是计划经济手段”的质疑,兰州市物价局等坚称,“牛肉面限价的政策不会因争议而改变”。
法律界人士认为,目前的争论仅停留在表面,限价令折射出的深层法律问题,才更值得人们关注。有关部门的出发点无疑是好的,但在做出某种行政行为时,应首先考虑其行为的合法性。从牛肉面限价举措的出台可以看出,做出这一行政行为的相关人员和部门,缺乏依法行政的法律意识。
法学专家观点
与价格法律相违属超越或滥用法定职权
"关注民生"不能成为突破法律界限理由
7月12日凌晨5点,东方刚露晨曦,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廖家庄附近一家牛肉面馆的伙计小张已累得满脸汗珠。“和面、揉面、调汤、下面、切牛肉丁……这些都要提前准备好,6点一过就有人来吃面了。”
6点10分左右,第一位食客来到这家面馆吃早点,要了一碗“毛细”后,便与伙计小张开始
搭讪:
“你们没涨价吗?”
“没涨。”
“西固区那边都涨了,你们为啥不涨?”
“政府都限价了,还敢涨?”
他们的对话提及的“政府限价”,就是指近日兰州市物价局等5部门联合发布的“牛大碗”限价令:“普通级”每碗不得超过2.5元,并分别限制每个级别的最高售价,违规者将严厉查处。
法律界人士
限价令反映依法行政意识缺失
牛肉面限价,引来市民一片叫好声,同时,质疑之声也不绝于耳。但至今为止,质疑者大多从经济学的角度出发,认为此次限价“破坏了市场经济运行规律”,是“计划经济手段”。而限价令折射出的深层法律问题,还鲜有人提及。记者为此采访了多名法律界人士。
甘肃省政府法制办备案审查处处长、资深行政法学专家李润成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兰州市物价部门为牛肉面限定价格,是与价格法律相违背的,牛肉面的定价显然不在价格法律明确列举规定的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范围内。由相关职能部门直接限定某一商品的价格,关键要看是否有法律依据。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或禁止的领域范围,政府行使公共权力,属于超越或滥用法定职权。”
李润成对记者说,如果兰州市物价部门想真正解决好牛肉面涨价的问题,就应该对面粉、肉价、菜价等初始物价依法进行干预,而不是对初始商品的衍生商品进行限价。另外,值得人们注意的是,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不能机械、片面地以“关注民生”、“以人为本”、“维护大多数群众利益”为理由,突破法律界限。如果这样,损坏的将是人民群众根本的、长远的利益。
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华阳说,牛肉面作为一种区域性的消费性商品,显然不属于政府定价的范畴。“牛大碗限价令”举措无法律依据,属行政违法干预市场的行为。他认为,大多数市民的叫好声是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这种心态应该是一种正常心态,但这种心态应该首先尊重法律,无论其强烈与否,都不得凌驾于法律之上。相关职能部门的出发点无疑是好的,但在作出某种行政行为时,更重要的是考虑其行为的合法性。
“从牛肉面限价举措的出台可以看出,做出这一行政行为的相关人员和部门缺乏依法行政的法律意识。”高华阳对记者说,实际上,在其他一些地方,一些有权的部门在用权时,也很少考虑法律的限制,这就是违法行政行为出现的根本原因。
职能部门声音
有授权有依据政策不会变
虽然招致了众多质疑声,但7月11日上午,兰州市物价等5部门依然态度坚决地作了正面回应:“牛肉面限价的政策不会因争议而改变。”
“虽然牛肉面零售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格,但市场调节价格并不是杂乱无章、随心所欲的,它也是价格管理的一种形式,物价部门对市场调节价格应是放得开、管得住、管得好。”兰州市物价局副局长魏立中说。
对于限价令“缺乏法律依据”的质疑,兰州市物价局局长徐希望进行了针锋相对的反驳:“兰州市物价局干预牛肉面最高售价,不仅得到甘肃省物价局的授权,而且还有法律依据。”
据介绍,此前市民普遍反映牛肉面涨价事件可能有“利益集团”在暗中操盘,存在串通一气“哄抬物价”的现象。最先涨价的是兰州市西固区,大碗面2.5元涨至3元,小碗面由2.5元涨至2.8元。巧合的是,各个面馆在同一天上午做出了同样幅度的涨价。兰州市物价局据此认为,这些经营者有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嫌疑。依据价格法规定,出现此类情况,物价部门有权依法进行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
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负责人也拿出了相关规章作依据。这位负责人说,兰州市质监局是根据该局发布实施的《兰州牛肉拉面质量标准》和《兰州市牛肉拉面馆分等定级标准》,与物价局等有关部门会签了“限价令”,目的是为了推动兰州牛肉面实行“优质优价”,以保护兰州牛肉面产业及品牌,因此限价是及时的、有必要的。
兰州市民
只要科学合理就无可苛责
据兰州市物价局统计:在兰州,每天有70万至80万人次吃牛肉面,年销售额达7亿元。调查显示,72%的兰州市民同意牛肉面限价。
记者了解到,在兰州,80%的市民早餐吃的都是牛肉面。
据了解,“限价令”发出后,西固区已经有部分牛肉面馆调回了价格。
“这是利民之举啊,我举双手欢迎!”兰州市一社区的综治员袁波说,牛肉面一直是他喜爱的早餐,目前每碗2.5元他觉得勉强可以接受。
“牛肉面如果不进行限价,我就只能选豆浆、油条、牛奶等当早餐。”已退休的王大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自己很赞同兰州市物价局的“限价令”,他觉得,只要是与民生紧密相关的,政府都应该管。
“牛肉面对兰州市民而言,并不仅仅是一种食品那么简单,它早就成了兰州市三张文化名片(《读者》杂志、牛肉面、中山铁桥)之一。”在兰州市工作多年的周建斌说,牛肉面对于兰州市民而言,它的意义并不是一碗面那么简单,其价格上调对市民的影响不亚于水、电、气、暖等行业的价格调整。兰州市物价局等5部门能为一碗牛肉面作出规定,体现了政府对群众生活的关怀。
一直比较关注“牛肉面限价令”的兰州市民刘林山则认为,虽说牛肉面的价格应由市场确定,但物价局监控涨幅是否合理、面馆是否存在暴利现象,并没有超出自己的职责范围。“兰州市对牛肉面馆的分级、限价,只要科学合理就无可苛责。”
兰州牛肉拉面协会会长马利民表态说,兰州牛肉拉面协会和物价、工商、质监、卫生部门共同制定限价政策,就是为了规范行业,提高目前牛肉面经营企业的卫生标准、质量和档次。
延伸观点
限价是治标政府应担起更多责任
一方认为没有法律依据,一方却认为有法律依据,如此对立冲突的争论,将一碗普通的牛肉面放在了风口浪尖之上。之前,也许谁都没想到,一碗面条会招来如此大的动静。
一位在政府部门工作的人士说,对牛肉面进行限价,要充分考虑消费者和经营者两方的利益。如果纯粹站在消费者的角度来说,主管部门对牛肉面进行限价是一件好事,但从公平的角度而言,在原材料大幅上涨的背景下,单纯限定牛肉面价格肯定是不公平的。
兰州市税务局一位工作人员建议物价局取消对牛肉面实行最高限价。他认为,如果部分经营者确实存在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工商局可吊销其营业执照,但对于牛肉面经营者的单纯涨价行为,工商局无权管理。
有市民认为,对于那些低收入群体,应该想着怎么帮助他们提高收入和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而不是对牛肉面限价,让普通牛肉面馆的经营者承担相关的责任。(记者 周文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