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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要求降价类药品基本在药店医院销声匿迹
2007-05-18 10:36:08 点击量:
国家发改委23次对药品降价,然而降价药很快就在药店和医院销声匿迹
【新华社哈尔滨5月17日专电】 (记者 梁冬) 自本月15日起,国家发改委再次对药品实行第23次降价,这次降价共涉及260种西药,平均降价幅度19%。然而,记者采访发现,许多市民对于此次惠民措施却表示平淡。他们说,许多药品价格下降后却很快销声匿迹,或改头换面,市民们并没有真切感受到药品降价带来的实惠。
市民难觅降价药
“药价确实降了,可我们依然觉得买药难:降了价的药,市场上买不到;售货员推荐的同类药又全是高价药。”哈尔滨市民张淑萍对于“目前药价不停地降,自己买到手的药却越来越贵”的怪现象迷惑不解。
据张淑萍讲,不久前,她想为患了感冒的孩子购买维C银翘片,按照规定,降价后该药价格为0.6元,可她一连问了多家药店,销售人员均表示没有降了价的维C银翘片,只有另一厂家生产的价格为1元的同类药。张淑萍还发现不仅维C银翘片在市场上难得一见,同样被列为降价药的阿莫西林、头孢曲松钠、酵母片等都被商家所称的具有同样疗效、但药价却较高的同类药品取代了。
记者注意到,2006年8月3日,国家发改委下发的青霉素等99种抗微生物药品最高零售价的通知里规定:250毫克、12片装的青霉素最高限价为5.4元。但在记者随意走访的哈尔滨市多家规模较大的药店和医院中均没有这种规格的青霉素。此外,该通知里还规定了四环素、庆大霉素等药品价格,而这些药品也基本在市场上绝迹了。
降价药“变脸”为新药
哈尔滨某医院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在这家医院去年实施的一次“新药”采购中,有1000多种国内各药厂生产的所谓“新药”参与了议价。而经专家鉴定,其中真正有技术含量的新药只有30多个,其他绝大多数是改剂型、改组方、改规格、改包装,通过“变脸”成了“新药”。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药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孟锐说:“国家下调药品价格,药品本身的利润空间缩小,包括制药企业、药品采购公司、医院和药店的收入也随之减少。而最终保证各方利益不受损失的做法只有由生产药品的厂家对一些廉价药品停产或者换包装升价。”
国家发改委统计显示,2006年我国医药行业累计亏损企业1368家,行业亏损面为22.52%,这些企业累计亏损44.63亿元,同比增长27.37%。分析认为,我国医药行业盈利能力大幅下降与药品价格走低有关,已有30%的临床常用廉价药,由于利润有限,生产企业不愿生产,最后退出市场。
综合改革解决“降价死”现象
针对药品降价后即很快从市场消失的“降价死”现象,有关专家认为,政府应从体制上入手,通过多个部门、多个环节的互相配合来综合改革。
孟锐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不能只简单地对药品价格进行降低或限制,而应更多地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来解决这一问题。可由地方政府设立国有医药流通公司,同时扩大消费者对医药信息的了解;或者对于生产降价药品的生产厂家,由政府给予相应补贴,也可以在税收政策上给予适当优惠。
同时,需要尽快打破垄断使医药分离。目前,我国80%的药品是通过医生开处方,由医院药房卖给患者,医院处于药品零售的垄断地位,成为利益集团,逐利主体;医生开方,与个人收入挂钩,促使医生过度治疗、过度用药、过度检查;因医院卖药,以药养医,结果使医疗费逐年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