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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纵容广告“洋托”忽悠消费者
2007-04-03 11:22:44 点击量:
媒体报道,如今行走在我国广告界的“洋托”,几乎比明星等公众人物都火。时下,明星广告代言正受到社会的广泛诟病,而“洋托”们却仍潇洒地行走在广告重点监管之外。法律对外国人在我国做广告的监管,从法规到实践目前都还存在诸多盲区。
中国的市场太大,一个产品,要想占领得更多更好,广告好像成了企业制胜的“法宝”,而要制胜,广告必须抢眼,于是,明星、老外,一个个穿梭其间,于是,我们打开电视,翻开报章,他们代言的广告,一次次“掠夺”了人们的眼球。郭德纲、傅艺伟“广告门”事件被曝光后,人们不得不对那些不知来自何方的“外国专家”代言的广告打上一个问号。
媒体披露说,有位不会说中国话的外国模特参加一个药品广告片的拍摄,拍摄前,工作人员告诉他,他尽可以表情自由地发表演说,随便说些什么都行。于是,他穿上了白大褂······
几个月后,有人在某地方台看到了他拍摄的广告片:这个外国模特在片中扮演了一个受人尊敬的西方医生、专家组的一员,在大约200名中国人面前发表演说,认可这种神奇药丸的疗效:“研究已经证明,这是世界上最新研发的治愈心脏病的药,这种药已经治愈了成千上万的心脏病患者……”
多么熟悉的情节!现在的很多老外广告,不正是这么副模样吗?谁能告诉我们:在层出不穷的老外广告中,有多少“洋托”在忽悠着我们善良的消费者?又是谁,纵容着他们?
早在2005年6月,国家药监局就颁布了《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利用和出现国家机关及其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学术机构、行业组织的名义和形象,或者以专家、医务人员和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可是,一个接一个的“外国专家”,却争先恐后地向我们推荐各种保健食品、药品,让我们如何是好!
针对广告界的“洋托”,工商等机构的广告监管机关人士表示,目前只能对发布该虚假广告的广告主、经营者、媒体进行处罚,就像没有法律依据来处罚明星广告代言人那样,没有办法处罚“外国专家”。可我就不明白了,企业发布广告,难道就那么方便吗?像药品等类的广告内容,不是都要进行严格审批的吗?难道就因为是“外国专家”就崇洋媚外、高抬贵手?让他们“丧尽天良”地忽悠消费者?这不是失职又是什么?
谁能告诉我们:在层出不穷的老外广告中,有多少“洋托”在忽悠着我们善良的消费者?又是谁,纵容着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