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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就生产1992“干红”?
2007-03-09 11:35:23 点击量:
深圳有消费者质疑红酒年份的真实性,与厂家商家对簿公堂
陈年红酒谁不想要?可是谁能确定手上的红酒就是真正产自1992年或1989年呢?前天,一场围绕红酒产地及生产年份的官司在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热闹上演,原告韩非先生对于其所购买的中国长
城葡萄酒提出了产地、年份、认证、获奖四个方面的质疑,因双方举证不足,当日未有宣判结果。
作为原告,家住深圳福田区的韩非先生在法庭上出示了11瓶在市场上购买的长城干红葡萄酒作为证物,这11瓶葡萄酒分别来自中国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并授权生产的三个产区———烟台产区、沙城产区以及河北昌黎产区。原告起诉其所购买的产品在产地、年份、认证以及获奖过程四个方面存在着欺诈消费者的现象。原告表示,举例如一瓶1992年的红酒,厂家只是标明了红酒的年份和产地,厂家和商家都无法拿出具体的证据来证明这瓶酒的确是由1992年当年的葡萄酿造而成。同时,长城葡萄酒在2004年申请获得的绿色认证标志却用在了1992年以及1997年葡萄酒的标签上。另外,1988年建厂的长城葡萄酒在1989年获得法国第29届国际评酒会特别奖。原告指出,从葡萄的栽种到采摘、酿酒需要相当一段时间,这么短时间就获得国际大奖这不能不说是存在着疑点。
此案被告中国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原告韩非购买葡萄酒的商家深圳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红宝店在法庭上申辩,葡萄酒的产地和年代都可以通过鉴定得出结论,虽然被告方未出示此类鉴定结果,但是原告也不能拿出实质的证据来证明涉案葡萄酒不是标签上所注明的年代和产地出产。被告指出,2005年生产的1992长城干红,是指1992年当年酿造储藏的葡萄酒在2005年灌装出厂,因此将所获得的绿色认证以及其他标志用在1992年或1997年葡萄酒产品上是正确的。至于建厂一年即获得国际大奖,被告表示,建厂是有前期规划的,一建厂就已经投入生产,一年内生产出产品获奖是完全可能。
双方在法庭上持续了两个多小时的舌战,由于都未能拿出有力证据,法庭当天并未宣判结果,而对于红酒年份大战的最终情况,记者将继续跟踪报道。 记者唐葳、周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