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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烟公司2号声明 坚称尼古丁不超香烟
2006-11-24 10:20:29 点击量:
昨日,北京赛波特如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又发出声明,在否认“如烟尼古丁超过香烟”的同时又格外强调“如烟产品国际范围合法性”。同时在肯定“如烟”没有问题之时,仍拒绝接受退货。
如烟公司昨日的声明中,前两条与22日声明一致,而在新增声明中“如烟产品国际范围合法性”的意味十分明显。
如烟公司副总裁苗楠昨日表示,如烟目前有20多个国家有关机构的检测证明,包括国内16个机构,国外4个机构。在国内的16个机构里,就包括中国控制吸烟协会的控烟用品证书,以及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的相关安全及卫生检测。“能在法律监督机制非常完善的欧洲地区热销,还进入澳洲、中东等广大地区,这充分显示了如烟在国际范围的合法性。”
据了解,“如烟尼古丁超过香烟”被报道出来后,已经有不少消费者向如烟公司要求退货。昨日,如烟公司仍拒绝接受退货。苗楠表示:“如果消费者要求退货,必须要拿来合法的检测报告,来证明如烟产品尼古丁超过香烟,否则拒绝退货。”
如烟公司新增两条声明:
三、本公司生产销售的“如烟”产品,在专利、商标、安全与卫生检测、生产、销售、宣传等各方面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了相应的手续;
四、本公司生产的专利和商标已经在40多个国家申请注册,本公司“如烟”产品已经在欧盟、澳大利亚、以色列、土耳其等国家经过当地监管部门的批准开始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