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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病患者质疑处罚结果 认为惩处不应止于罚款
2006-11-24 10:15:10 点击量:
在向法院申请行政诉讼获受理后,昨天,4名广州管圆线虫病患者再次向市卫生局提出质疑:“对蜀国演义只进行41万行政处罚,这个金额是怎么算出来的?”
4名患者在致媒体的公开信中表示,卫生行政部门对蜀国演义的行政处罚已于11月9日出台,黄寺店罚款共计人民币315540元,劲松店罚款共计人民币100084元。卫生局通过媒体公布的依据是“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但4名患者在查阅两部法律后发现,蜀国演义在本次事件中应当受到的行政处罚是:停止酒楼生产经营;销毁导致实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现阶段已不适用);没收其今年5月20日至8月8日期间的全部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至5倍的罚款;吊销卫生许可证。因此,4名患者对卫生局已做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及合理性问题提出质疑。
螺病患者代表谢女士说,尽管“销毁导致实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等应有处罚现阶段已不适用,患者们还是感觉实际处罚与应得处罚差异巨大。“我们对处罚结果很难理解和接受。”他们就此公开质疑北京市卫生局:“现在公布的罚款金额是如何计算出来的?计算的依据和方式是否合法?”“对酒楼不予吊销卫生许可证的理由是什么?”
对此,市卫生局所辖北京市卫生监督所负责人昨晚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行政监督部门对蜀国演义进行的处罚是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如果患者对此处罚结果存在异议,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等途径进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