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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美定厂商告了药监局

2006-08-31 16:57:20  点击量:

     据《华夏时报》报道,日前,“奥美定”厂商因不服国家药监局撤销“奥美定”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决定,将药监局告上法庭。

  由于使用过程中陆续出现可疑不良事件和患者投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对含有聚丙烯酰胺水凝胶的隆胸产品进行了再评价,认为聚丙烯酰胺水凝胶(注射用)不能保证上市使用的安全性,决定从2006年4月30日起,全面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聚丙烯酰胺水凝胶(注射用)。

  鉴于再评价产品中包含吉林富华医用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名为“奥美定”的聚丙烯酰胺水凝胶(注射用)产品,所以撤销了“奥美定”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同时要求自撤证之日起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聚丙烯酰胺水凝胶(注射用),负责收回已经销售的全部产品,在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监督下销毁收回及库存的产品,做好对因使用该公司产品产生的不良事件的处理工作。

  但吉林富华医用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认为,涉案产品“ 奥美定”是经过批准生产和销售的,是安全有效的产品。而国家药监局此次进行再评价的对象是假冒的“奥美定”产品,并不是真正的“奥美定”产品,于是便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上述决定。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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