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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饼早产何以成“行规”?
2005-09-05 10:47:31 点击量:
9月1日新华社报道,佳宁娜是海南知名的月饼品牌,该品牌日前被查出生产日期提前标注的早产月饼数量达上万盒,早产时间最长的竟达20天。业内人士称,在提前制作的月饼上标注虚假生产日期,已成为一些月饼生产企业的“行规”。
月饼保质期才40天,一下子竟早产了20天,消费者买到手里的是“合格产品”,可是吃进肚子里的却大有可能是变质食物。食品卫生专家常常告诉老百姓,买东西要看商标、看日期,现在看来,如果商家在商标、日期上做了手脚,老百姓看了也白看。
中秋前夕,月饼市场历来是商家的必争之地。但由于月饼是季节性商品,如果生产规模太大,过了生产旺季,设备闲置损失就很大;如果生产规模太小,旺季形成不了规模,等于放弃了高额利润,所以制作早产月饼就成了解困之道。
商家之所以会形成这样的“解困”模式,原因正在于他们从来就没有考虑过企业的“失信成本”。在一个正常的竞争体制下,失信企业将会被淘汰,甚至永远无法翻身;可是我们的市场体制却不一样,虽然早产已是“行规”,但失信者很少被查处,这样守信就等于是自己跟自己过不去,或者说是跟银子过不去,必将在一个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失去优势乃至生存的机会。
一般的失信企业,除非是偶尔“倒霉”被媒体曝了光,或者被质监部门抓了现行,否则消费者永远不明就里。这就是消费者所拥有的可怜的知情权,这就是月饼早产能得以成“行规”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