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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就问题色拉油表态
2005-01-01 09:41:09 点击量:
本报讯 (记者 张迪) 针对近日知名品牌出现“问题色拉油”的事件,卫生部昨天表态,此次曝光的“问题色拉油”不排除由于经营环节操作不当造成部分批次产品抽检不合格。
卫生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植物油的卫生质量与生产加工、流通经营、运输贮存等诸多环节的卫生条件有关系。此次抽检发现的酸价超标的金龙鱼大豆色拉油、福临门大豆色拉油和金象大豆色
拉油是吉林省四平市和辽源市的一些零售经营单位经销的特定批次的产品。同时,本次国家抽检还同时在全国对其他6个批次金龙鱼大豆色拉油、4个批次福临门纯正大豆色拉油和3个批次金象大豆色拉油进行了抽检,各项抽检指标均为合格。因此,不能排除部分批次产品抽检不合格的原因是由于经营环节操作不当造成的。对此,卫生部已要求有关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进一步调查并依法做出处理。
同时,卫生部对抽检中涉及的“酸价”和“过氧化值升高”作出了解释。专家表示,酸价和过氧化值升高是反映油脂品质下降,油脂陈旧的指标。油脂在储存运输过程中,如果密封不严、接触空气、光线照射,以及微生物及酶等作用,会导致酸价、过氧化值升高,超过卫生标准,严重时会产生臭气和异味,俗称“哈喇味”。
专家表示,一般情况下,酸价和过氧化值略有升高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如发生严重的变质,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并可能对人体的健康产生不利影响。为了保障油脂的品质和食用安全,目前我国食用植物油标准中规定了油脂的酸价、过氧化值的限量。
质检总局:免检产品被曝光 总局即将给“说法”
本报讯 (记者 李兰)“金龙鱼和福临门都被认为是现在国内市场上最好的油了,如果这样的产品都不能让人放心,也就对不起老百姓了。”昨天,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的纪正昆司长在回答记者关于最近金龙鱼和福临门食用油某批次产品被判不合格时表示。纪司长希望新闻媒体能够客观公正地报道这件事。国家质检总局宣传处表示,质检总局有可能会就近期免检产品被曝光一事“给个说法”。
最近,金龙鱼大豆色拉油(900毫升/瓶,生产日期为2004年4月24日)、福临门纯正大豆色拉油(1.8升/桶,生产日期为2003年11月26日)、金象大豆色拉油(5升/桶,生产日期为2003年12月15日),因酸价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而被卫生部责令收回。而金龙鱼和福临门早在2002年就被列入了国家免检产品和生产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