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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技巧】执法中【延期缴纳罚款】需要注意的7个问题!

2024-09-18 14:52:25  点击量:

  《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予以履行。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对于“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的含义。这个内容应该包括四层含义。

一是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

二是由当事人提出申请;

三是经行政机关批准;

四是具备上述条件可以暂缓或分期缴纳。

这里的核心内容是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体现的是应该进行验证和审查,而不是仅凭提出申请,就可以批准分期或延期艰难罚款。对于该条规定的内容在具体实践中如何操作哪?

    一、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如何认定

   当事人是否确有经济困难,不仅要求提交的分期或延期缴纳罚款申请,同时还应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明经济困难的佐证材料。这是审查当事人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申请的重要依据。在实践中,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主要有三种情形:

   1.当事人家庭生活贫困,无力缴纳罚款因家庭成员生病导致经济困难的,需要提供家庭成员的病历材料、当事人家庭收入证明等。因家庭遭遇突然变故导致经济困难的,需要提供导致变故的证明材料,如救助机关证明等。    

    2.罚款金额较大,当事人暂时无法缴纳对于个体工商户,罚款金额较大,缴纳罚款后当事人正常生活可能受到较大影响的,需要提供家庭收入证明等。对企业法人而言,缴纳罚款后面临停产停工的,需要提供缴税情况证明、企业经营相关情况证明等。

    3.由于遭遇严重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致使当事人蒙受巨大经济损失,不具备缴纳罚款的能力例如,当事人遭受火灾、水灾等突发灾害,在此情形下需要提供民政部门和社区证明材料等。

   二、举证期限如何确定

   当事人申请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行政执法机关要求其提供证明材料时,应当给予合理的举证期限。相关法律、法规对此并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一般3~10日为宜。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申请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行政执法机关要求其进一步提供证据材料时,给予的举证期限应视举证内容而定,如要求当事人举证的内容具体明确,举证难度小时,举证期限就应适当短一些,不宜太长。

    三、对证据的核实和审查

   当事人申请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行政执法机关对其提供的或者本机关调查得到的证据材料应当认真核实和严格审查,以判断是否符合法定情形。行政执法机关审查当事人的申请,除应对书面文字材料认真审查外,还必须合理判断当事人是否具有履行缴纳罚款义务的能力。如,经审查当事人遭遇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重大疾病后确有严重经济困难,行政机关就应依法批准其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如果当事人的经济困难确实存在但并不严重,或者只是暂时性的,行政机关可以同意其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    

   四、分期或延期缴纳罚款应当遵循的程序

    当事人提请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应当遵循一定的程序。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当事人应当在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应在决定书规定缴款期限内,经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符合条件的,填写《行政处罚有关事项审批表》,经办案机构签署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办案机构以办案机关的名义作出分期(延期)缴纳罚款通知书,送达当事人。

   五、分期(延期)缴纳罚款的时间和期限如何确定,由于法律、法规、规章并没有规定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的期限,具体期限的规定,应根据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和支付能力确定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的时间,但一般不超过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期六个月和申请强制执行三个月的总和,以防止有的当事人借故拖延缴纳罚款或者变相不缴纳罚款。

    六、没收非法所得能否延期或者分期         

   由于《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分期或延期缴纳规定的是作出的罚款决定。对于作出的没收非法所得没有作出这样规定。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纳罚款的,当事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先将行政机关作出的没收违法所得执行完毕,才有权利申请分期或延期缴纳罚款。

   七、延期、分期缴纳罚款情形下,申请行政强制执行期限的计算。

   依照《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为保障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法履行,完善行政处罚执行制度,《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明确规定,行政机关批准延期、分期缴纳罚款的,当事人未按期缴纳罚款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自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期限结束之日起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当事人已经申请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并得到行政机关批准,即已经明确表示同意履行行政罚款决定,所以,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再需要等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定期限届满

    由此可见,延期分期缴纳罚款是依当事人申请办理的行政行为,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救济权利。当事人具有依法申请延期或者分期交纳罚款的合法权利。如果当事人申请履行这一权利,并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维护。    

 

来源:读书煮新茶、市监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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