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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贵收藏】市场监管行政处罚程序期限汇总!
2024-07-25 17:34:40 点击量:
管辖争议 发生争议起7个工作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共同的上一级部门7个工作日内指定管辖 案源核查 15个工作日+延期15个工作日,检测/检验/检疫/鉴定/权利人辨认或者鉴别等时间不计入核查期限 先行登记保存 保存期限为7个工作日,24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手续 强制措施 30日+延期30日(需告知当事人) , 不含检测/检验/检疫/鉴定时间 例外:《禁止传销条例》延期15日,《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延期45日 协助调查 15个工作日+延期N日(需告知被协助方) 陈述申辩 告知书送达5个工作日后,当事人不提出陈述/申辩/听证要求的视为放弃权利 公示信息撤回 依法应当撤回的行政处罚决定公示信息,3个工作日内撤回并公开说明理由 办案期限 立案之日起90日+延期30日+合理延期一次(需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案件处理过程中,中止/听证/公告/检测/检验/检疫/鉴定/权利人辨认或者鉴别/责令退还多收价款等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案件审核 10个工作日+延期N日 当场处罚 当场收缴的罚款2个工作日内上交,7个工作日案卷归档保存 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 文书送达 当场送达/7个工作日内按规定送达,公告60日视为送达 强制执行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发出催告书10个工作日后仍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非诉案件3个月,诉讼案件2年 结案审批 符合结案条件的15个工作日内结案
来自:市监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