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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员管理办法》创四个“全国第一”

2017-11-14 13:44:00  点击量:

     作为中国改革开放前沿和经济较为发达的省份,广东省目前正紧锣密鼓地在全省全面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员管理办法》,这是广东又一次在守护食品安全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将食品(含保健品、食用农产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全部纳入了管理范畴,创造出四个“全国第一”。

  第一个将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全面覆盖食品行业;第一个将食品安全培训社会化,向社会全面开放培训市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回归培训监管的裁判角色,不再参与具体培训业务;第一个实现人脸识别在线考试,并由广东省食药监局统一发证,增强其权威性;第一个实行培训机构评估考核和退出机制,对培训机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培训数字库,对培训质量不佳、学员通过率低的机构采取劝退和取消资质等处理。

  广东省食安办主任、省食药监局局长骆文智介绍,食品安全管理员是指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从业人员。按规定,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取得广东省食品安全管理员考试合格证明,食品安全管理员分为高级、中级和初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组织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参加全省食品安全管理员统一考核,并取得合格证明。

  一直以来,食品安全是公众关注的焦点,也是问题频发的重灾区。食品安全问题之所以屡禁不止,有着诸多原因,但追根溯源,还是要在食品生产经营的源头建立起“安全防线”。此次广东全面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员管理办法》,正是抓住了食品安全问题的“牛鼻子”,将食品安全防线全面前移到生产经营一线,其诸多的刚性监管要求和细则,让食品安全管理员与许可制度、日常监督管理制度、抽样监测制度等构成了法律规定的食品行业监管制度体系,将对推进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产生深远影响。

  广东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数目位居全国前列,分布广泛,规模不一,加上从业人员流动频繁,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因此广东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全国很有代表性,当前广东率先在全国全行业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将为全国其他地区提供很好的经验。 (南粤食安全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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